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文艺工作的讲话精神,特别是在文艺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把握正确的艺术导向,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承续中华文脉,陶铸时代审美;以扶持新人,推出新作为宗旨;以植根传统、鼓励创新、艺文兼备、多样包容为评审原则,更好的发现书法人才,推动书法事业发展,特举办此展。
一、活动名称:
内蒙古书法新人新作展
二、举办单位:
主办:内蒙古文联
承办:内蒙古书法家协会
三、征稿要求:
(一)作者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45周岁(含)以下的书法家及书法爱好者均可参加。
2、作者须具有内蒙古地区户籍或长期在内蒙古地区工作。
(二)作品要求:
1、蒙古文、汉文书法篆刻作品均可。内容为健康向上诗文佳句, 书体不限,篆书、草书作品请附详细释文。
2、参展作者需同时递交近期佳作3件,要求其中一件为临摹作品,其他两件为创作作品。作品应为近一年来创作的,没有参加全国展、全区展和未公开发表过的书法新作。
3、书法作品长度不小于四尺。篆刻作品请自行设计,粘贴于四尺对开竖式宣纸上(不少于六方,两方需附边款)。
4、参展作者请在每件作品背面右下角注明姓名、年龄、性别、民族、电话、通讯地址等信息,并填写参展登记表。
5、参展作者请附身份证复印件。
(三)征稿地址及时间:
即日起至2017年11月15日止。
请使用顺丰快递或中国邮政EMS ,并标注“新人展”字样。
收稿地址:呼和浩特市飞机场南辅路5.5公里
内蒙古书法家协会
收稿人:马静
电话:13654811724
四、入展数量及待遇:
入展作品150件左右。
非内蒙古书协会员入选此展具备加入内蒙古书协条件之一。
五、展览:
展览将在内蒙古美术馆展出,同时编辑印刷作品集,收录展览作品,展览展出时一并发行。
六、展览时间:
2017年12月初
七、附件下载:
内蒙古书法家协会
2017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