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关于公开征集安徽旅游形象标识(LOGO)的公告
为进一步扩大和提升安徽旅游知名度与美誉度,彰显“美好安徽迎客天下”的山水魅力和文化内涵,安徽省旅游发展委员会现向全社会有奖公开征集“安徽旅游”形象标识(LOGO),有关细则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作品征集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11月01日至2017年12月03日24:00(以稿件提交或邮寄到达时间为准)
作品评选时间:2017年12月04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二、征集范围
面向全球广泛征集安徽旅游形象标识(LOGO)设计方案。热爱、支持和关心安徽旅游业的个人和组织均可参加投稿,欢迎国内外艺术设计爱好者、各大院校设计专业师生、独立设计师、专业设计机构等设计策划机构单位,以个人、组织或者团体名义投稿(多人合作视为团队设计)。
三、奖项设置
一等奖,1幅,奖金 70000 元;
二等奖,2幅,奖金各 20000 元;
三等奖,3幅,奖金各 5000 元;
入围奖,10幅,奖金各 2000 元;
网络人气奖,1名,奖金 1000 元;
网络互动奖,10名,奖金各 500 元。
注:1、以上所有奖金均为税前金额,以人民币计算;
2、参赛团队所获奖金归团队成员共有,团队自行协商分配,主办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3、若出现相同投稿作品出自不同作者的情形,则主办方以收到时间为依据,确定有效应征作品;投稿时间排序在先的应征作品为有效应征作品。
四、作品要求
1、辨识度,设计作品应具有较强的识别性、独特性和创意性,能够从视觉表现和内涵传达上充分诠释安徽旅游的精髓,主题鲜明、构思新颖、构图简洁、寓意深刻,富有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
2、全球化,设计作品应具备时尚性和现代感,适用于安徽旅游在国内和国际市场的宣传营销和推广。
3、通用性,设计作品应具适合在多种场合、多种材质和多种载体上的使用和传播。
五、投稿要求
1、安徽旅游形象标识(LOGO)设计稿;
2、安徽旅游形象标识(LOGO)和安徽旅游宣传口号( 不限定为“美好安徽 迎客天下”,口号文案可自行创作 )的规范组合设计稿;
3、作品的图样说明(图样的尺寸、比例、色值等);
4、作品的创意及理念说明(该项设计所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内容);
5、投稿文件应为 .jpg 图片格式、RGB色彩空间、A4尺寸、分辨率300dpi,一次同时提交“投稿要求”1-4项文件,视为一套投稿作品,本次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作者自行承担创作费用及应征投稿的其它费用,所有来稿一律不予退还,请作者务必保留分辨率至少为300dpi(AI、PSD、CDR等)的原始文件。
六、投稿方式
1、电子格式作品投稿:
网站投稿:http://www.ahta.com.cn
电子邮箱投稿:anhuilogo@qq.com
2、纸质作品投稿:
邮寄至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宿松路绿地中心A座701 刘超(电话: 0551-63636266)收 。邮寄品封面请注明“安徽旅游形象标识(LOGO)投稿作品”。
投稿作者信息登记:网站投稿的作者,注册时请根据提示填写姓名、性别、单位、电话、电子邮箱和通信地址等真实信息;电子邮箱投稿的作者,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附上姓名、性别、单位、电话、电子邮箱和通信地址等真实信息;邮寄纸质作品的作者,请将姓名、性别、单位、电话、电子邮箱和通信地址等真实信息打印到A4纸之上,和投稿作品一并邮寄。
七、知识产权声明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凡主动提交作品的“投稿者”或“作者”,主办方认为其已经对所提交的作品著作权归属作如下不可撤销声明:
1、原创声明:最终投稿作品均是投稿者原创作品。投稿作品或任何用于创作参选作品的素材均未侵犯任何他人的任何专利、著作权、商标权及其他知识产权;最终投稿作品未在报刊、杂志、网站及其它媒体公开发表,未申请专利或进行著作权登记的作品,未以任何形式进入商业渠道。否则,主办方将取消其入围与获奖资格,收回奖金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2、获奖作品知识产权归属:所有获奖(一、二、三等奖,入围奖,网络人气奖,网络互动奖)的投稿作品,投稿人须承诺并认可该作品是受主办方委托进行创作,获奖作品的著作权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拥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行使著作权:决定获奖作品是否公之于众、保护作品完整性、享有对获奖作品方案进行再设计、组合设计、生产、包装、销售、展示、出版、宣传和商标注册等权利。主办方对所有投稿作品拥有展示和宣传等权利。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在征集活动进行的时间范围内,对作品转让、复制、转载、传播、摘编、出版、发行、许可使用等。
3、投稿作品如果有涉及抄袭、剽窃或存在其他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侵害第三方著作权)的情形,均与主办方无关,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完全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4、提交投稿作品之前,已仔细阅读上述条款,充分理解并表示同意,投稿即视为完全同意本公告的全部内容。本公告中所指的“主办方”系安徽省旅游发展委员会,本征集活动事宜最终解释权归安徽省旅游发展委员会所有。
安徽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7年11月01日
http://mp.weixin.qq.com/s/jzKyMknMMTVwmebPQf65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