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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眼中的扶贫”微视频摄影作品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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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威客码头网    点击次数:2321    更新时间:2017-11-11    截止日期:2017-12-31
“我眼中的扶贫”
微视频摄影作品征集赛
开始啦!
拿起手中的手机和相机
拍一个关于扶贫的故事
就有机会拿走8000元大奖
心动不如行动
赶紧来了解吧~

“我眼中的扶贫”微视频摄影大赛
征集主题: 我眼中的扶贫
征集时间:2017年11月1日—12月31日。
征集作品:围绕“我眼中的扶贫”主题创作的反映贵港市脱贫攻坚情况的微视频(附剧本)、摄影作品。
参赛对象:市内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传媒公司、网站(手机电视台)及广大视频摄影作品创作爱好者均可报送符合征集主题内容的微视频作品和摄影作品参赛,为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一份力量!

    作品要求:内容健康向上,对凝聚全社会力量关注扶贫、参与扶贫具有积极意义。反映各级各部门推动脱贫攻坚战的举措、成效和经验;企业、社会组织和群众个人参与扶贫,弘扬扶贫济困精神的事迹;贫困群众自强不息、脱贫摘帽的事迹;一线扶贫人艰苦奋斗、出谋划策带领贫困群众脱贫的风采面貌等,即从不同角度、不同层次反映扶贫主题的身边人身边事便是“我眼中的扶贫”。

    微视频要求:作品时长5-10分钟,通过DV或专业影视摄录设备、手机拍摄制作合成的视频短片,也可以是动漫等形式表现的影像短片;要求画面清晰,设置中文字幕,提交作品为AVI或VOB或MPEG等常用视频格式(不压缩),适合于网站和电视等媒介播放。作品需注明作品名称、创作者(单位)姓名、所在单位、联系方式,附微视频剧本及200字以内的作品文字简介。作品统一命名为:作品类别+参赛者名称+作品名称”,如:微视频xxx制《xxx》。

    摄影作品要求:摄影作品须是原创彩色作品,不得进行后期合成处理,改变原始拍摄场景内容。单幅、组照(鼓励用组照展示变化)均可, JPG或RAW格式。作品需注明作品名称、拍摄地点,附上100字以内作品简介,创作者(单位)姓名、所在单位、联系方式。作品统一命名为:作品类别+参赛者名称+作品名称”,如:摄影作品xxx摄《xxx》。

    其他要求:所有提交作品必须为参赛者原创,不得剽窃、抄袭(具体界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赛资格;参赛者应确认拥有作品著作权,如有纠纷,由参赛者承担相关责任;每位参赛者投作数量不限,但不得一作多投;参赛者无需支付报名费或任何相关费用,活动主办方享有参赛作品的播放权。

优厚的奖项设置↓↓
(一)微视频设优秀奖、好作品奖、鼓励奖三个奖项。
1.优秀奖:1个,颁发奖金8000元、获奖证书;
2.好作品奖:3个,各颁发奖金5000元、获奖证书;
 3.鼓励奖:5个,各颁发奖金1000元、获奖证书。
(二)摄影作品设优秀奖、好作品奖、鼓励奖三个奖项。
1.优秀奖:3个,各颁发奖金1000元、获奖证书;
2.好作品奖:5个,各颁发奖金500元、获奖证书;
3.鼓励奖:10个,各颁发奖金300元、获奖证书。

报名及作品征集时间:2017年11月10日—12月31日。
参赛者进入贵港市扶贫网(http://www.gxggfpw.com/)或西江传媒网(http://www.xijiangtv.com/)的“我眼中的扶贫”微视频摄影作品征集赛专区进行报名。
        采用实名制报名,阅读《征集赛启事》,下载填写《报名表》,将报名表(两份:①word文档版;②有作者签名或单位(公司)盖章的扫描件或拍照图片均可),连同作品(微视频需附剧本)一并发送到邮箱:ggtvxmt@163.com;或者有作者签名或单位(公司)盖章的报名表纸质版、有报名表word文档版、作品简介word文档版及作品的光盘或U盘一并邮寄至承办单位(贵港广播电视台,贵港市港北区民主路198号广电中心,邮编537100,联系人:黄彬群,联系电话:4222279,13878596069),邮件请注明“我眼中的扶贫”微视频摄影作品征集赛参赛作品,所有参赛者提交作品将不予以退还,请参赛者自留备份。

作品初审:2017年12月1日—12月31日。
作品评选阶段:2018年1月1日— 1月20日。
1.评选采用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社会各界通过“贵港脱贫攻坚”微信订阅号对入围作品进行投票。
3.入围作品的最终得分由公众投票(每一票一分)得分数和专家评委评分数共同确定。

(扫码投票)

颁奖及展出:
1.承办方将通知获奖者前来领取奖金和证书,不进行统一颁奖。    
2.获奖优秀作品今后将在贵港广播电视台、贵港扶贫网、贵港扶贫微信订阅号 、西江传媒网及户外电子屏等媒介进行展播。

其他事项:
1.所有原创作品不论作者、地域均可参赛,但作品内容需为反映贵港市脱贫攻坚情况的内容。 

2.主办方贵港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可以将获奖作品用于展播、出版及其他公益性宣传(不作商业用途),不再另附稿酬,凡报送作品均视作同意上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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