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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民革党员之家” 标识有奖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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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威客码头网    点击次数:1869    更新时间:2017-11-24    截止日期:2017-12-10
各市州委(工委)、省直各基层组织、机关各处室:

经民革十二届第8次主委会议研究,决定在全省各级民革组织倡导建立“贵州民革党员之家”,现就征集“贵州民革党员之家”标识(LOGO)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民革全省党员。

二、组织机构

主办:民革贵州省委员会

承办:民革省委办公室、组织联络处、宣传处。


三、时间安排

(一)征集阶段

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17年12月10日截止(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二)评选阶段

2017年12月15日至20日。

1、专家评选:由民革省委牵头,成员为民革各市州委(工委)1位领导班子成员和民革省委中山书画院有关同志组成的专家评选组,将征集到的稿件进行综合评选,选出3-5幅作品提供网络评选。

2、网络评选:在贵州民革网站、贵州民革微信订阅号进行评选。

3、汇总评选:综合专家推荐和网络评选意见,确定1幅作品,即为“贵州民革党员之家”标识(LOGO)。

四、作品要求

(一)结合民革历史和贵州民革发展沿革,要求主题鲜明,构思新颖,内容积极向上,图案富涵象征意义,能体现全省民革各级组织和全体民革党员风采。

(二)能体现美学效果又避免过分复杂,便于转换、识别和制作,能适用于烫金、旗帜、会议、网页、信函、横幅、海报、明信片等多种用途。

(三)电子设计稿需存储为JPG等格式,尺寸不小于A3纸规格。

(四)手绘作品请用相机拍下清晰图像后用JPG格式发送;电脑软件绘制作品请附相关说明。所有作品均标注寓意、创作说明等。创作者基本情况请按《“贵州民革党员之家”标识(LOGO)设计登记表》相关要求填报。

五、征集方式

电子版作品请发送电子邮箱:0851gzmg@sina.com或gzmgzlc@163.com;手绘作品请邮寄:贵州省贵阳市北京路141号贵州民革宣传处(收),并标明“参赛作品”,邮编550004。

附:“贵州民革党员之家”标识(LOGO)设计登记表



“贵州民革党员之家”标识(LOGO)设计登记表

姓名


所辖基层

组织名称


工作单位及职务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邮箱:




http://mp.weixin.qq.com/s?src=11&timestamp=1511486549&ver=533&signature=PofpAnIf1gRUegFudRsoex0auOdzmHYjxYOdzE-PBvBxJpMY2kiGbX57*WiHDnU57OCeRG2e-fYO1CoVjwIwlOEQCQQJAnSCElBYxUE5EQKT6HSPuqGVAy13lmSupWI8&new=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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