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民革十二届第8次主委会议研究,决定在全省各级民革组织倡导建立“贵州民革党员之家”,现就征集“贵州民革党员之家”标识(LOGO)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民革全省党员。
二、组织机构
主办:民革贵州省委员会
承办:民革省委办公室、组织联络处、宣传处。
三、时间安排
(一)征集阶段
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17年12月10日截止(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二)评选阶段
2017年12月15日至20日。
1、专家评选:由民革省委牵头,成员为民革各市州委(工委)1位领导班子成员和民革省委中山书画院有关同志组成的专家评选组,将征集到的稿件进行综合评选,选出3-5幅作品提供网络评选。
2、网络评选:在贵州民革网站、贵州民革微信订阅号进行评选。
3、汇总评选:综合专家推荐和网络评选意见,确定1幅作品,即为“贵州民革党员之家”标识(LOGO)。
四、作品要求
(一)结合民革历史和贵州民革发展沿革,要求主题鲜明,构思新颖,内容积极向上,图案富涵象征意义,能体现全省民革各级组织和全体民革党员风采。
(二)能体现美学效果又避免过分复杂,便于转换、识别和制作,能适用于烫金、旗帜、会议、网页、信函、横幅、海报、明信片等多种用途。
(三)电子设计稿需存储为JPG等格式,尺寸不小于A3纸规格。
(四)手绘作品请用相机拍下清晰图像后用JPG格式发送;电脑软件绘制作品请附相关说明。所有作品均标注寓意、创作说明等。创作者基本情况请按《“贵州民革党员之家”标识(LOGO)设计登记表》相关要求填报。
五、征集方式
电子版作品请发送电子邮箱:0851gzmg@sina.com或gzmgzlc@163.com;手绘作品请邮寄:贵州省贵阳市北京路141号贵州民革宣传处(收),并标明“参赛作品”,邮编550004。
附:“贵州民革党员之家”标识(LOGO)设计登记表
“贵州民革党员之家”标识(LOGO)设计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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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辖基层 组织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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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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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品 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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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方 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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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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