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制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市有关委办局(集团公司)法宣工作部门,各区法宣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助推宪法法律全面实施和把上海建设成法治环境最好的城市,决定开展上海市第六届“浦江法韵”法治公益广告征集展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上海市法制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办公室
承办单位:黄浦区法制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 建设法治上海
三、活动形式
本次活动由各成员单位、市有关委办局(集团公司)法宣工作部门、各区法宣办负责本单位、本系统、本地区的作品征集和报送工作,市法宣办负责作品评选和集中展播工作。
获奖作品将依托“东方法治网”、“法治上海”微信公众号、上海法治传播新媒体联盟等平台进行集中展播,同时报送司法部参加全国“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
四、活动安排
(一)推荐报送阶段:2018年7月30日前。
(二)评选展播阶段:2018年8月至12月。
五、作品要求
(一)形式要求
本次活动征集作品分为平面和视频两类。其中,平面作品格式为JPG,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并附AI等可修改文件)。视频作品格式为MP4(高清格式),分辨率为不低于1920×1080,时长不超过3分钟。
(二)内容要求
法治主题鲜明,内涵表达生动,构思新颖、有创意。其中,视频作品应当聚焦宪法内容,具体包括:
1.朗读类视频:朗读我国现行宪法文本、与宪法有关书籍和文章。
2.讲述类视频:讲述我与宪法的小故事、学习宪法的感悟体会。
3.工作展示微视频:反映特定职业工作人员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严格依法履职情况。
(三)版权要求
作品应为作者原创,如发现抄袭等侵权行为,主办方将取消其参评资格。作品作者除享有署名权外,作品所有权归主办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使用权、发布权、处分权,并有权对设计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各种开发应用。
六、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将通过专家评审、网络投票评选出若干优秀作品,具体奖项设置如下:
1.平面组一等奖1名,奖金4000元;二等奖3名,奖金2000元;三等奖5名,奖金1000元。
2.视频组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5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2000元;优秀奖8名,奖金1000元。
根据各成员单位、市有关委办局(集团公司)法宣工作部门、各区法宣办组织参加活动情况,评选出优秀组织奖若干名,颁发证书和奖牌。各区法宣办获奖情况,纳入年度普法工作考核。
七、工作要求
本次活动是上海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系列活动的重要内容。各成员单位、市有关委办局(集团公司)法宣工作部门、各区法宣办要高度重视,广泛发动各方力量,精心组织作品创作,高质量完成推荐报送工作。
各成员单位、市有关委办局(集团公司)法宣工作部门、各区法宣办可结合实际,在本单位、本系统、本地区组织开展征集活动,择优报送平面作品2件,视频作品2件。
联系人:陈怡(黄浦区法宣办)
电话:63262020转81741
手机:18817336506
邮箱:pujiangfayun@126.com
特此通知。
附件:
1.上海市第六届“浦江法韵”法治公益广告征集展播活动作品推荐表;
2.上海市第六届“浦江法韵”法治公益广告征集展播活动作品原创承诺函。
市法宣办
2018年4月15日
附件1
附件2
http://www.sohu.com/a/229016924_4672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