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征集任务 > 影视广告
2000元 汉中市首届“派林杯”非公党建公益广告作品征集
0
信息发布:威客码头网    点击次数:4343    更新时间:2018-06-22    截止日期:2018-07-10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纪念建党97周年,迎接改革开放40周年,全面展示非公经济组织改革创新成果,汉中市非公和社会组织党工委、汉中市工商局、汉中市工商局非公党委决定举办汉中市首届派林杯“迈入新时代,谱写新篇章”非公党建公益广告大赛。
一、活动时间
2018年6月至2018年8月
二、征集范围
全县范围内非公经济组织、党组织、党员及从业人员;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企业(单位);在校师生;人民群众及个人。
三、征集主题及参加方式
(一)征集主题。作品要求围绕党的十九大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按照新时代提出的党建新要求,紧贴非公经济发展和非公党建工作,通过作品内容需向全社会特别是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回答为什么要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建党的组织、开展党的工作和工会、共青团、妇联及意识形态工作。策划创作贴近生活、创意新颖、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平面、电视、网络公益广告。内容需主题鲜明,健康向上,具备一定的艺术性、观赏性、思想性,无色情暴力、低俗恶搞等不良内容。
(二)作品类别分为平面广告(海报设计)、视频广告(影视短片、微电影、动画片)、广告用语三大类。其中网络视频类公益广告时长不超过30秒(含30秒)。
(三)参加方式。所有作品必须在7月10日前完成寄送,逾期视为自动弃权。参评人员按照《“派林杯”非公党建公益广告征集方案》填写《“派林杯”非公党建公益广告征集作品表》报送相关单位。以上资料可通过点击洋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yangxian.gov.cn)公益广告征集专区(公告栏)下载。
四、活动组织和评选
(一)本次活动设立优秀平面公益广告、优秀视频公益广告、优秀公益广告用语三个类别奖项,奖项设金奖1名、银奖3名、铜奖5名、最佳创意奖10名、最佳视觉奖10名、优秀作品奖若干个。
(二)本次活动评审工作由大赛组委会统一组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宁缺毋滥原则,通过封闭式评审和竞争择优的方式确定获奖名单,并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表彰。 
“派林杯”非公党建公益广告征集大赛组委会
2018年6月19日
附件一
汉中市首届“派林杯”非公党建公益广告征集活动方案(洋县赛区)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省委“五新战略”及市委、市政府提出的追赶超越建设“三市”目标任务,县委、政府“六个洋县”建设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县组织部长会议精神,以“迈入新时代,谱写新篇章”为主题,营造全社会了解、关心、重视、支持非公党建工作的氛围,全面展示非公经济组织党的建设优秀成果,展现非公经济党组织广大党员的良好精神风貌,开创全县非公党建新局面,提升公益广告传播力和影响力,洋县非公和社会组织党工委、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非公党委、洋县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决定在全社会开展“派林杯”非公党建公益广告作品征集大赛暨展播活动。活动方案如下:
二、活动时间
全县非公党建公益广告作品征集暨评选时间:筹备动员阶段(6月12日-6月20日);初选上报阶段(6月21日-7月10日)各单位、个人作品征集上传地址:394387930@qq.com。;评选表彰阶段(7月16日-7月31日)
全县非公党建公益广告展示宣传时间:(8月1日-8月31日)荣获优秀的作品将在市县媒体展播。
三、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指导单位:洋县非公和社会组织党工委
承办单位: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非公党委、各党(工)委、洋县个体私营经济协会
协办单位:县文明办、县网信办、洋县广播电视台
合作单位:汉中市派林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洋县连锁店
本次大赛设立大赛组委会。
主  任:蔚文波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副主任:李海龙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蒙  刚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成  员:简海平  县非公和社会组织党工委副书记
刘  颖  县委网信办主任
周  锋  县文明办副主任
宋  强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邓  鹏  县非公和社会组织党工委副书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非公党委副书记
刘正强  县非公和社会组织党工委副书记、县民政局社会组织党委副书记
张志刚  县文广局新闻中心主任
何建平  派林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洋县负责人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非公党委办公室,邓鹏同志任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联络员:雍开云 联系电话:13759806573) 
四、参赛对象
全县范围内非公经济组织、党组织、党员及从业人员、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企业(单位)、在校师生以及关心非公党建对此次大赛感兴趣的个人均可参加。
五、参赛方式及相关要求
(一)参赛方式
按照大赛要求,填写《汉中市首届派林杯非公党建公益广告大赛作品登记表》,将《登记表》和参赛作品高清电子版本打包发送所在县市场监管局,由县市场监管局、非公党委初审后,统一上报至市工商局非公党建办。
(二)作品要求  
1、作品类别:平面广告(海报设计)、视频广告(影视短片、微电影、动画片)、广告用语三大类。
2、参赛作品需为原创作品,禁止抄袭模仿。
3、作品规格要求。平面广告作品:文件格式为jpg,色彩模式cmyk,规格A3(297×420mm)横竖版均可,分辨率300dpi。视频广告作品:影视广告时间30秒;微电影要有故事情节,时间5分钟以内;动画广告用flash动画制作,时间30秒以内。画面宽度600像素为宜,分辨率不低于720dpi,建议设置字幕和普通话配音,文件推荐使用H.264编码的MOV/MP4格式,码率不低于10Mpb/s。广告用语:汉字,20字以内。
4、作品名称要求为“单位+作者+作品标题”。
5、参赛作品中要求围绕党的十九大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按照新时代提出的党建新要求,紧贴非公经济发展和非公党建工作,通过作品内容需向全社会特别是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回答为什么要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建党的组织、开展党的工作和工会、共青团、妇联及意识形态工作。内容需主题鲜明,健康向上,具备一定的艺术性、观赏性、思想性,无色情暴力、低俗恶搞等不良内容。
(三)参赛规则
1、凡提交作品参赛者,即表示同意接受组委会制定的所有细则章程;
2、所有参赛作品概不退还,请参赛者投寄前自行备份; 
3、参赛者无须支付任何报名费用;
4、参赛者提交的所有信息必须真实合法,否则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并追回表彰。
(四)作品著作权
1、参赛者保证其对参赛作品的著作权,且参赛作品中使用的图片、音乐或其他作品已取得合法授权。参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如因产生权利纠纷,参赛者自行处理,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2、所有参赛作品一经提交,即视为授予组委会在本次大赛期间展示环节的无偿播放权,同意组委会将参赛作品的图片、视频等用于本次公益广告大赛的宣传活动,以及被新闻媒体用于报道、播出、制作宣传图册、书籍专刊、电视、网络及其它新媒体专题宣传展示等;
3、所有参赛作品著作权均为参赛者所有,参赛者需同意主办单位(汉中市工商局)或其指定单位无偿使用其参赛作品。
六、奖项设置
(一)奖项奖金(市级):总计26500元。
奖项
名额
奖金
其它
金奖
1名
2000元
奖杯、证书
银奖
3名
1500元
奖杯、证书
铜奖
5名
1000元
奖杯、证书
最佳创意奖
10名
500元
证书
最佳视觉奖
10名
500元
证书
优秀作品奖
若干
100元
证书
县上对上报的作品通过评审,评选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若干名进行表彰奖励。(市上表彰奖励的县上不再表彰)
(二)评审组成员
县委组织部代表1人、县非公和社会组织党工委代表1人、县文明办代表1人、县市监局代表1人、县市监局非公党委代表1人、社会组织党委代表1人、县网信办代表1人、县文广局代表1人、汉中市派林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洋县连锁店代表1人。
(三)评审办法
各县对作品进行初审把关后上报至市组委会,组委会组织大众投票(占比30%)和专家评审(占比70%)评选出获奖作品。
(四)颁奖
本次公益广告大赛颁奖大会地点为汉中市工商局或其它指定地点。
七、媒体宣传
(一)网络宣传
根据时间节点市工商局协调各大网站(新浪网、陕西网、三秦网等中省媒体)、微信自媒体大号,借力其它网络媒体(今日头条等),进行全程、多网络平台宣传推送,同时在市工商局门户网站上设置展示专栏。
(二)户外宣传
在城区主要广告牌或LED屏幕上发布大赛公告。同时与汉中各广告传媒公司、专业院校等邀约联系,采取多种宣传形式,扩大社会知晓度。
(三)地方媒体宣传
在汉中广播电视台、天汉先锋、汉中日报、汉中发布、汉中政府网等汉中传统媒体上发布大赛新闻、优秀作品展示,由市工商局会同市委宣传部协调安排。县上对评选出的优秀作品通过县上主流媒体进行作品展示。
附件二
汉中市首届“派林杯”非公党建公益大赛作品登记表
(点击查看大图)
注:点击下方阅读原文可下载《汉中市首届“派林杯”非公党建公益大赛作品登记表》电子文档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