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至2019年2月15日(投稿须在此期间内送达)
闽江河口湿地位于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东北部闽江入海口南侧,紧依省会福州市,是福建省最优良的原生性河口三角洲湿地,在东洋界华南区具有重要的代表性,为众多水鸟、鱼类、甲壳类提供良好的栖息地。其地处东亚至澳大利西亚候鸟迁徙通道的中间驿站,有大量的雁鸭类、鸻鹬类和鸥类,常年分布和越冬水鸟超过5万只,是迁徙水鸟重要驿站地、越冬地和燕鸥类重要繁殖区,更是中华凤头燕鸥、勺嘴鹬、黑脸琵鹭等众多珍稀濒危野生水鸟的重要栖息地,多项指标达到国际重要湿地标准。闽江口湿地自然环境优越,生物多样性丰富,湿地公园景色优美,2013年闽江河口湿地荣膺“中国十大魅力湿地”称号。
闽江河口湿地绿色生态全国摄影大展以“最美长乐·生态湿地”为主题,通过聚焦长乐,保护长乐生态环境、发挥长乐生态优势,用光影艺术全面反映闽江河口湿地原始的自然生态、优美的自然风光、社会人文景观以及和谐生活的美好瞬间。
主办单位:福建闽江河口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福建省摄影家协会
《大众摄影》杂志社
承办单位: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摄影家协会
协办单位:福建省福州市摄影家协会
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文联
征集内容
本届大展面向全国各地区的摄影团体、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征稿,作品必须取材于闽江河口湿地,拍摄作品内容不限。
征集时间
2018年8月至2019年2月15日(投稿须在此期间内送达)
投稿作品为JPG格式,每幅作品的文件量不大于500K,长边要求600—1000像素。投稿者注册时均需填写作者真实姓名、通讯地址、邮箱、电话,身份证号,注册成功后,在投稿区发帖时只需注明作品标题、拍摄时间、地点、以及简要说明,凡因提交的个人信息不全面而影响联络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入展作品荣誉设置及稿酬
入展作品100幅,稿酬各人民币800元。
以上均颁发荣誉证书,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规定累积入会申请积分。本活动的入展作品稿酬由《大众摄影》杂志向入展投稿者进行给付,并从稿酬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征稿细则
1. 作品创作时间应以近三年为主,彩色、黑白不限,只限单幅作品投稿,拒绝组照,本次大展规定投稿者作品不得改变原始面貌,只可作简单的明暗、对比、饱和度、反差、裁剪调整。
2.作品必须取材于长乐行政区划范围内的闽江河口湿地,并能指明具体拍摄地点。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投稿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经勘察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投稿者承担;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其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3.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的大尺寸数据文件(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5MB,须含有exif数据)。请投稿者务必于接到通知后将大尺寸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4.该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拟入展作品将在该展官方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并在此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将刊登入展作品精选、公布入展名单。
5.主办、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汇编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可不再支付报酬。
6.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7.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8.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选;已入展的,将予取消资格;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9.该展不收参加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0.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