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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 『绚丽和政之旅』影像大赛丨第二阶段作品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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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威客码头网    点击次数:1962    更新时间:2016-12-03    截止日期:2016-12-15
『绚丽和政之旅』影像大赛丨第二阶段作品征集

❀活动背景❀

和政自然遗存和人文积淀丰厚,是河湟花儿的发祥地,一年一度农历四月二十八在松鸣岩举行的民间花儿会规模宏大,西北闻名,被中国民协命名为“中国花儿传承基地”。有松鸣岩、太子山、南阳山、滴珠山、铁沟、寺沟等为代表的旅游胜地10多处;古动物化石博物馆占据“六项世界之最”出土30多处。

和政县被誉为“陇上绿色明珠”、“古动物化石之乡”和“中国花儿传承基地”、“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

『绚丽和政之旅』影像大赛,围绕和政优美自然环境、地域文化、风土人情开展摄影活动,从“自然风光、民俗文化、建筑”三个方面进行选点,划分时段开展摄影活动,通过「摄影擂台赛」影像征集活动,「摄影实训营」摄影采风活动等形式,以期推进和政旅游资源的宣传推广,提升松鸣岩景区(AAAA级)知名度;收集优秀摄影作品,发掘和政独特的自然环境及民俗文化,展现和政县优美的旅游资源,推进和政县旅游产业的全面开发和提升。

❀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和政县委宣传部

协办单位:和政县旅游局、松鸣岩景区管理局、和政县文联、和政县文广局、和政县体育局

承办单位:甘肃春秋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甘肃新视窗摄影俱乐部

战略合作单位:甘肃福田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支持单位:新华通讯社甘肃分社、人民日报甘肃分社、甘肃日报、甘肃电视台、兰州晨报、民族日报、甘肃省摄影家协会、途牛网、兰州市摄影家协会、兰州市登山户外运动协会


❀活动形式❀

「摄影实训营」摄影采风拍摄+「摄影擂台赛」影像作品征集

❀作品征集❀

一、作品要求:

小组赛[第一阶段]:自然风光+民俗文化+民宿建筑

小组赛[第二阶段]:自然风光+民俗文化+民宿建筑

小组赛[第三阶段]:自然风光+民俗文化+民宿建筑

擂台赛[汇总评选]:小组赛优胜作品

二、奖项设置[小组赛]:

每阶段设置「优胜作品奖」:100副[组]

奖励:松鸣岩国家森林公园——药水峡森林酒店VIP会员,一次性消费额度100元,享受药水峡森林酒店餐饮及住宿8.5折优惠(期限2年)。

三、奖项设置[擂台赛]:

从三个阶段小组赛300副[组]作品中评出以下奖项:

1、一等奖 1副[组] 

奖励:现金10000元;松鸣岩国家森林公园——药水峡森林酒店VIP消费额2000元(餐饮、住宿);颁发《和政县旅游摄影证》,持证享受松鸣岩景区门票优惠;特聘为和政县旅游专业摄影师,可参与地方各类旅游及摄影活动。

2、二等奖 2副[组]

奖励:现金6000元;松鸣岩国家森林公园——药水峡森林酒店VIP消费额1500元(餐饮、住宿);颁发《和政县旅游摄影证》,持证享受松鸣岩景区门票优惠;特聘为和政县旅游专业摄影师,可参与地方各类旅游及摄影活动。

3、三等奖 3副[组]

奖励:现金3000元;松鸣岩国家森林公园——药水峡森林酒店VIP消费额1000元(餐饮、住宿);获得《和政县旅游摄影证》,持证享受松鸣岩景区门票优惠;特聘为和政县旅游专业摄影师,可参与地方各类旅游及摄影活动。

4、优秀奖 30副[组]

奖励:现金1000元;松鸣岩国家森林公园——药水峡森林酒店VIP消费额500元(餐饮、住宿);颁发《和政县旅游摄影证》,持证享受松鸣岩景区门票优惠。

四、截稿日期:

小组赛[第一阶段]:2016年9月15日

小组赛[第二阶段]:2016年12月15日

小组赛[第三阶段]:2017年3月15日

擂台赛[汇总评选]:不单独投稿,参评作品为小组赛优胜作品

五、投稿方式:

1、参赛者可将参赛作品直接发至甘肃新视窗摄影俱乐部,

    邮箱:xlhzzl@163.com

2、微信关注:甘肃春秋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公众号:chunqiuwenlv, 兰州新视窗摄影俱乐部公众号:gsxsceojlb。

3、现场投稿:参赛者可携带U盘前往甘肃新视窗佳能金牌店[东岗西路249号兰大科技园108室]现场提交。

4、联系电话:0931-8622839、0930-5926612、18193176929[陈先生]、18993899399[王先生]。

六、征稿细则:

1、省内外所有摄影爱好者均可参与。每位作者投稿数量不限,等级奖每位作者只能获得一项,优秀奖不做限制。

2、本次比赛投稿作品不限制参赛作品数量,支持单幅照片和专题组图参赛方式,组照按一幅计。专题组图作品,需单张提交,不接受拼接处理。

3、所有参赛作品可使用软件在不改变作品原貌的情况下做必要的后期处理[包括转换为JPG格式,以及转格式之中的色彩微调]和画面剪裁等忠实原意的技术处理,但不可修改照片内容,不得改变作品原貌。接片可参加投稿,但需同时提交原始接片素材文件。

4、如参赛作品与任何作品出现雷同,比赛主办方有权就雷同的参赛作品向参赛者索取创作证明,进行核查,参赛者应向主办方提交真实有效的创作证明。如果参赛者无法证明自己为作品真正作者的,主办方有权取消雷同作品或疑似雷同作品的参赛资格。参赛者之间因为作品雷同而产生的一切争议或者纠纷应由参赛者自行解决,并且该争议或者纠纷与本次摄影大赛及其主办方、承办方一概无关。参赛者不得提交以往的各种摄影比赛的获奖作品或其他国际摄影赛事、国内顶级摄影赛事优秀奖以上的获奖作品[*判定其他赛事级别以本大赛评委团决定为准]。

5、作品创作时间不限[但鼓励近期创作的作品],彩色、黑白不限,但必须取材和政境内,包括药水峡景区,并能指明具体拍摄地点。要求附带100-200字对文化的说明。

6、作品参赛不收任何参赛费用,不接收纸质照片,邮件及现场投稿统一接收数码jpg格式的数码数据文件,照片不能小于2M,获奖后需提供作品原片。如不能提供作品原片,主办方将取消其获奖资格。

7、大赛实行作品公示制度,获奖作品将在相关媒体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反馈。

8、对于擂台赛获奖作品将用作和政县旅游宣传素材使用,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做任何目的使用,并可不支付报酬。

9、参赛者在提交作品时,需同时提交部分个人信息,如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地址等,并将投递作品统一用压缩包形式发送。

10、禁止本活动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一经发现即取消一切资格。

11、参赛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在提交作品之前自行获得参赛照片中所包含人物的肖像使用权使用许可和其它必要的许可,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商标权、商号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如参赛作品被质疑为侵权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包含侵犯肖像权、姓名权、名称权、著作权和其他知识产权之内容]的,主办方有权核查。核查过程中,主办方有权取消该作品参赛资格,甚至取消参赛者资格,如果给主办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主办方的全部损失。

12、所有参赛者提交的照片和文字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违背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以及道德标准之内容,不得提供具有色情、暴力、社会阴暗以及出现灾难、血腥等等不健康内容的照片和文字,一经发现,主办方将取消参赛资格并有权提交公安机关处理。“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13、不符合本细则规定的,不能参加评选;已评选的,将予取消;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4、本次活动不收参加费,不退稿。请参赛者自行保存投稿作品原件。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5、本细则未尽事宜由主办方依诚信原则予以补充。参赛者提交参赛作品之行为视为其已充分理解本细则之内容,并承诺接受本细则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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