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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 “法治海沧”普法原创微场景(H5)大赛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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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威客码头网    点击次数:2306    更新时间:2016-07-20    截止日期:2016-09-15
区直各部、委、办、局,各驻区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环境,海沧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举办“法治海沧”普法原创微场景(H5)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指尖正能量
  二、主办、承办、协办单位
  主办:海沧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海沧区司法局
  承办:厦门市东合传媒科技有限公司
  协办:集美大学法学院
  三、参赛资格
  面向全社会征集普法原创微场景(H5)作品,凡是与法治宣传教育有关的作品均可投稿参赛。
  四、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
  二等奖(3名):奖金3000元
  三等奖(5名):奖金2000元
  入围奖(20名):奖金400元
  根据网络投票另设最佳人气作品奖3名:
  一等奖:1000元
  二等奖:600元
  三等奖:400元
  五、作品要求
  需围绕“指尖正能量”主题,以宪法法律知识、核心价值观、自贸区法治建设、涉台相关法规或其他与法有关的知识点为重点讲述内容,内涵丰富,设计精美,音乐柔和,不得包含色情、暴力、血腥元素。所有参赛作品必须为参赛者本人或团体自行创作,不得抄袭剽窃,需未在各类媒体上发表,未参加过任何法治文化作品评选活动。涉嫌抄袭并确认属实的取消比赛资格,因涉及版权而产生的所有责任由投稿者本人承担。团队投稿的,应确保团队内部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六、作品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9月15日。
  七、征稿范围
  (一)主办单位向全社会征稿。
  (二)各单位组织本系统、本部门投稿,或组织个人投稿。
  八、征稿方式
  微信关注“法治海沧”微信公众平台,将投稿作品发送至该平台,并标明参赛作品标题、投稿人姓名、联系电话。作品入选后,需填写相关表格(见附件),并发送至区依法治区办邮箱,作为获奖后的领奖依据。
  九、作品评审与发布
  (一)初审。征稿作品由区依法治区办、集美大学法学院、厦门市东合传媒科技有限公司等组成评审团进行评审,确定入选作品。
  (二)评奖。入选作品将在“法治海沧”微信公众平台上统一公布并进行网络投票,设最佳人气作品奖3名。根据网络投票结果及评审团意见(权重各占50%)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入围奖。网络投票使用软件刷票,一经核实,取消最佳人气作品奖评奖资格。
  (三)发布。投稿作品视为同意授权厦门市海沧区司法局行使有关著作权(包括对外发布、免费使用等),获奖作品将在“法治海沧”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发布。
  十、相关要求
  (一)领导重视,严密组织。“法治海沧”普法原创微场景(H5)大赛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运用新媒体加强法律学习宣传的一项具体举措。区依法治区各成员单位应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宣传重点,至少制作一个作品参赛。
(二)结合实际,增强效果。各单位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密切联系工作实际,对参与大赛活动做出周密安排。要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发动本单位本部门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积极参加大赛。要通过这次大赛,进一步调动广大群众通过互联网、微信等新媒体学习宪法和法律知识的积极性,增强学习实际效果,促进提高法治观念。
(三)广泛宣传,形成声势。各单位要及时转发活动通知,密切沟通协调传统媒体和各类新媒体,加强对大赛的新闻报道和专题宣传,使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及时获得大赛信息。要充分发挥大赛在推动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中的积极作用,扩大大赛的覆盖面,增强影响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
 
 
    海沧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5月23日      
 
(联系人:刘纪霄 电话:0592-6583391 电子邮箱:hcyfzq@163.com)
 
 
http://fz.hcsf.gov.cn/tz/2627.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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