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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年古县·大美缙云”地名微视频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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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威客码头网    点击次数:1962    更新时间:2017-11-15    截止日期:2017-11-30
    一个地名,就是一段历史、一种文化、一个故事。缙云建县已有1300多年,地名文化资源丰富,底蕴深厚,许多地名承载着历史文脉,也是乡愁所系。为加强地名文化保护,展示缙云形象,特向全县有奖征集“千年古县•大美缙云”地名微视频作品。

一、主办机构
缙云县民政局。

二、征集主题
本次征集作品以“千年古县•大美缙云”为主题,要求通过缙云境内自然地理实体地名(山川河流等)、人文地理实体地名(行政区划、居民点、交通设施、建筑物、纪念地、旅游胜地等),挖掘地名历史故事,叙述地名变迁历程,展示革命历史事迹,透视地方民风民俗,宣传独特地名文化,题目自拟。

三、作品要求
1.形式:微视频作品。
2.内容:所有作品须为原创,作品内容必须健康向上、富有表现力和感染力,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格式:视频格式可为MPEG、AVI、MOV、WMV、MP4、3GP、RMVB格式,格式大小控制在1G以内。
4.时长:作品限定在3-5分钟。

四、征集时间
本次征集时间从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11月30日截止。

五、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颁发获奖证书;
二等奖2名,奖金各1000元,颁发获奖证书;
三等奖3名,奖金各500元,颁发获奖证书;
优秀奖5名,奖金各200元,颁发获奖证书。

六、征集细则
1.本次征集不限性别、年龄、职业、地区,全社会微视频拍摄爱好者均可参加。
2.作品内容以客观真实为原则。如不符合要求作品,经核实后主办方有权取消评奖资格。
3.参加者应保证其为所报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参加者还应保证其所报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参加者应承担由其作品及送交作品行为所引发的一切后果与责任。
4.参加者向主办单位报送参评作品的行为,即视为同意本著作权声明。所有参评的获奖作品,主办单位有权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展览、复制、发行、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并不另行支付报酬。
5.本次征集不收报名费。凡报送参评作品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集启事之所有规定。

七、提交方式
1.将参评作品发送至邮箱:jymzjdmb@163.com,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单位+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作品名称。
2.将作品刻录光盘,邮寄至缙云县民政局地名办(地址:缙云县五云街道溪滨北路36号,邮编:321400),注明“地名微视频”。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春新
联系电话:0578-3122330 13857067077(697077)


https://mp.weixin.qq.com/s?src=11&timestamp=1510708902&ver=515&signature=AgJA4Qr2eVqAXhyueoQ7rOMS93BwkH-ePjY8flHgZmWud2OLzlumiL5kChTF33B5xtnKbQnu0Pl5WVO4ROKeVPHyT5Ic2TxVv3vS9iyerVAXcJ8-aAI1B3IHrlLi5Ihb&new=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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