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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元 塔里木大学校歌有奖征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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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威客码头网    点击次数:3570    更新时间:2018-04-03    截止日期:2018-06-30
一、征集对象
塔里木大学全体师生员工、离退休人员、校友及社会各界热心人士。

二、征集时间
发布之日至2018年6月30日。

三、征集要求
1.作品内容要充分体现塔里木大学建校60年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办学特色;体现“自强不息,求真务实”的校训内涵和“艰苦奋斗、自强不息、扎根边疆、甘于奉献”的的胡杨精神。
2.作品要求主题突出,特色鲜明,体现学校师生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歌词语言简洁凝炼,优美抒情,朗朗上口,篇幅适中,能适合不同形式的演唱。
3.歌曲时间长度控制在3-5分钟。
4.校歌作品可以为词曲完整的作品,也可以是歌词或曲谱。
四、投稿方式
1.电子版作品发送至邮箱tlmdx60xq@sina.com
42456048qq.com
邮件主题请注明“校歌征集+应征者姓名”,并附应征者单位(班级)、电话、邮箱地址等个人详细联系方式。
2.纸质版作品直接送到或邮寄到塔里木大学党委宣传部(邮寄时请注明“校歌征集”)。来稿务必写明应征者单位(班级)、电话等详细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新疆阿拉尔市塔里木大学党委宣传部
邮编:843300
联系人:马丽娟
联系电话:0997-4681411

五、评审方式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应征作品进行评审,遴选出入围作品,并广泛征求师生代表的意见后,提交有关会议讨论确定。
六、奖励办法
对最终采纳的校歌作品给予10000元奖励;
一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 6000元;
二等奖2名,各奖励人民币4000元;
三等奖3名,各奖励人民币2000元;
鼓励奖4名,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
七、其他说明
1.作品一经采用,学校有权对其进行必要调整,其知识产权和使用权归塔里木大学所有,作品未经改动的署名权归创作者所有,作品做了改动的由学校和创作者共同署名。创作者不得转让和使用作品。
2.参与作品必须保证原创,如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纠纷,由作者承担一切后果,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3.应征作品恕不退还,请应征者自留底稿。
4、本次征集活动由学校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联系人:马丽娟
联系电话:0997-4681411;
热诚欢迎广大师生、校友和关心、支持学校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踊跃投稿。
塔里木大学党委宣传部
2018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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