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办法
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
二等奖1名,奖金2000元;
三等奖1名,奖金1000元;
“
杭州技师学院校歌(歌词)征集启事,校歌是学校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体现学校特色、凝聚人心,振奋精神的载体。为激发广大师生的爱校热情,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提升校园文化内涵,学校决定面向全院师生员工、广大校友、社会友人开展“校歌(歌词)”征集活动。
”
具体安排如下:
1
征集对象
本院全体师生员工(含离退休教职工),校友和所有关心、支持杭州技师学院建设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
2
作品要求
1. 征集内容为杭州技师学院校歌(歌词)。
2. 作品要求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立意高远,富于时代感和艺术感染力,能够体现学校和师生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
3. 语言简洁凝练,朴实自然,简明易记,朗朗上口。能够反映学校自然地理和人文历史环境、办学理念、办学特色和发展目标。能体现校风、校训的精神内涵,并富有时代特色。(具体资料背景详见 http://www.hztc.zj.cn/(杭州技师学院官网))
3
投稿要求
1.投稿人将所作歌词在A4纸上工整誊写(或打印),并附详细创作说明。
2. 来稿请注明“校歌(歌词)投稿”字样,纸质稿和电子稿各一份(纸质稿请交至杭州技师学院行政楼219室 杜越,电话:(0571)64619155;电子稿请发至314784941@qq.com;邮寄作品请至: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桐君街道坞泥口杭州技师学院行政楼219室 杜越,邮政编码311500)。所有来稿、恕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截稿日期:2016年11月30日。
4
评选办法
1.学院将组成“校歌”评选组,按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评选。
2.应征作品由学院党政办汇总整理后交评选组进行初选,确定入围作品。
3.入围作品将在校报、学院微信公众号上刊登,供师生评议,广泛征求意见。
4.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评选组进行评选,评选结果报学院会议审定后公布并给予表彰奖励。
1.应征作品不得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应明显区别于其他学校校歌(歌词)和其他音乐作品,不得抄袭。
2.应征作品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及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的内容。
3. 投稿人须保证设计作品的原创性,如作品发生知识产权或版权纠纷等,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应征资格,所有法律责任由投稿人承担。
4. 征集作品知识产权归主办方所有,凡入围的作品,其著作权、修改权及使用权归学校所有。
本期责任编辑:杜越 审核:宋佳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