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歌、县标是现代城市形象的重要标志和最具体的城市文化名片。为挖掘和展示平泉历史文化、资源禀赋、精神风貌和发展成就,充分发挥文化标识凝心聚力、催人奋进的作用,平泉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县歌、县标”有奖征集活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办单位:中共平泉县委、平泉县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平泉县委宣传部、平泉县文体广电局
三、征集时间:2016年11月21日至2017年8月15日
四、作品要求及奖项设置:
(一)县歌
1、创作要求
(1)歌名简洁、主题鲜明,紧扣平泉特征。
(2)歌词要具有浓郁的地方特色,贴近县情,蕴涵厚重历史文化,体现时代精神。
(3)歌曲旋律优美动听、昂扬向上、易于传唱。
(4)参赛歌曲小样以MP3格式报送,同时将投稿歌曲的词曲文本以电子版形式一并报送。
(5)每位参赛作者投稿不超过2个。
2、奖项设置
经评审组评审后,确定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入围奖10名,分别奖励人民币20000元、10000元、5000元、1000元。
(二)县标
1、设计要求
(1)图标醒目、简洁、优美,富有艺术感染力。
(2)能够概括与提炼平泉视觉形象,充分展现历史积淀与现代化建设交相辉映的新兴城市形象。
(3)体现平泉的特色与内涵,寄托发展的理念与人民的心愿、寓意深刻。
(4)以电子版形式报送图案并附注释,设计图案规格统一为15cm×15cm。每位参赛作者投稿不超过2幅。
2、奖项设置
经评审组评审后,确定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入围奖10名,分别奖励人民币10000元、5000元、1000元、500元。
(注:平泉概况等介绍参考链接http://zgsc.china.com.cn/zixun/2016-08-03/521519.html)
五、征集程序:
1、2016年11月21日至12月31日,在报纸、网络上发布有奖征集启事。
2、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5月20日,作品征集。投稿者可通过邮箱(邮箱:pqxgxbzj@163.com)投稿,同时在邮件内附个人相关信息,包括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等。
3、2017年5月21日至7月21日,由平泉县委宣传部、文体广电局牵头,邀请行业知名人士和群众代表组成评审组,评出县歌、县标各奖项获奖名单。
4、2017年8月15日向社会公布评选结果,为获奖作品作者颁发奖金和证书。
六、相关说明
1、参赛作品必须原创。
2、采用者获取的奖金个税由获奖者自理。
3、参赛作品一经投稿,概不退还,请自留备份。
七、参赛作品的权属
参赛作者须认可,其参赛作品的一切知识产权全部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决定是否最终使用,有权要求作者或委托第三方对采用作品进行修改,有权决定采用作品的使用场合、使用方式、使用时间,并可授权任何实体使用。届时,除奖金外,不再支付给作者其他费用。
八、凡参赛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如参赛作品不符合上述要求则作为废稿处理。
九、活动主办方保留最终解释权。
活动咨询电话:0314-6082784(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
2016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