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创文为我 我为创文”主题活动持续深入开展,巩固创文成效,营造全民知晓、全民支持、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市创文办将面向全社会征集 “创文为我 我为创文”原创公益歌曲。
一、征集内容
围绕“创文为我 我为创文” 主题,突出创文从“我”延伸,提升“我”的主人意识,强化“我”的主体意识,激发“我”的主动意识,大力宣传揭阳在创建文明城市中的精神风貌,让“创文为我,我为创文”的创文热情深入每一个人心中,激发和调动广大市民参与“创文”的积极性,形成“创文为我,我为创文”的内在动力。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7年9月30日。
三、作品要求
(一)作品须以“创文为我 我为创文”为主题,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充分反映揭阳的历史内涵、地方特色、城市精神、人文风貌;集中展现揭阳人民在文明创建工作的新成就、新进展、新境界、新追求。
(二)歌词须符合创作规范,既大众化,又琅琅上口,力求视角新颖,感受独特,有一定的艺术水准。歌曲须旋律清新流畅,集思想性、艺术性、群众性于一体,感染力强,易于传唱。
(三)作品必须提供完整歌曲,可以是美声、民族、流行等体裁,可以是民歌、儿歌,独唱、合唱、重唱等形式。
(四)作品必须属作者原创,且未在县级以上主要媒体上发表或展播,未参加其它同类活动评选,作品名称由创作者自拟,创作单位或个人应当完全拥有著作权。
四、奖项设置
本次征集活动设:
特等奖1名,奖金5万元;
一等奖1名,奖金3万元;
二等奖2名,奖金各1万元;
三等奖3名,奖金各6000元;
入围奖5名,奖金各2000元。
获奖作品将给予奖金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为保证质量,主办单位有权根据投稿量及评审情况对各奖项做出相应调整。
五、提交方式
(一)报送方式:作者需提交作品录音小样以及简谱一式四份,并附上词曲作者联系方式及作品负责人联系方式、作品简介及词曲作者创作及版权声明。
(二)报送截止时间:2017年9月30日(以寄发日期为准)。
(三)报送地址:揭阳市榕城区临江北路市机关办公大院1号楼11楼1129室市创文办(收),邮编:522000
电子邮箱:wykgk122@163.com
电话:0663-8768161,联系人:林少贞 陈吉宜
六、其它事项
(一)应征作品请自备源文件,一经提交,概不退还。
(二)所有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凡涉及抄袭等侵权行为,责任由投稿人全部承担。入选作品版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三)主办单位有权要求作者对作品进行提炼修改,并无偿用于公益宣传。
揭阳市创文办
2017年9月4日
http://www.jynews.net/bwsp/tempzt/2017cwgq/cwgq.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