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歌是校园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体现学校特色、凝聚人心、激励师生开拓创新、勇于进取的精神旗帜。为展示云南衡水实验中学良好的办学形象,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提升校园文化内涵,现面向内部及外部人士,征集云南衡水实验中学校歌。启事如下:
❤ 一、征集时间
2017年9月15日—2017年10月5日
❤ 二、征集对象
(一)云南衡水实验中学全体师生员工;
(二)长水教育集团各部门(公司)所有管理人员和员工;
(三)外部专业创作者。
❤ 三、创作要求
(一) 歌词
1.要求主题突出,篇幅适中;
2.能体现学校的历史变迁、文化传承、发展方向,充分反映学校的办学理念、办学特色、办学精神(参见文后附件一:云南衡水实验中学校园文化内容);
3.既能反映中学生特有的时代特征,又能反映衡实学子“自强不息勇于超越”的精神面貌;
4.歌词富有感召力和凝聚力,能激发感情共鸣,催人奋进,振奋精神,鼓舞人心;
5.既要简洁凝炼、意义深远,又要朗朗上口、朴实自然。
(二) 曲谱
1.曲谱可为简谱或五线谱;
2.旋律要求流畅优美、朝气蓬勃,易于传唱,符合齐唱、合唱的形式要求;
3.曲谱旋律要富有创意,避免与其他学校校歌雷同;
4.曲谱长度在3分钟左右。
❤ 四、投稿方式及要求
(一)所投作品可以只是歌词,也可以既有词又有曲;
(二)每位作者投稿数量不限;可以独立创作,也可以多人合作完成;
(三)来稿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3262529656@qq.com),文件名称注明“校歌投稿”;作品注明学生投稿/教师投稿/外部人员投稿、词/曲作者姓名、性别、所在校区、所在班级/职务、联系方式。来稿不退,请创作者自留底稿。
❤ 五、评选方式
(一)集团将成立专门的校歌评审小组,对所有征集稿件进行筛选,推荐入围作品;
(二)组织全校师生对入围作品进行广泛评议,最后报集团审定;
(三)作品被采用后,集团按行业内的创作报酬给予奖励(按专业与非专业创作价格,每首词曲给予1-2万元报酬)。
(四)未经采用的作品,选取5-10首将其做为校园歌曲推荐给学生们传唱。这样的作品,也视作品质量给予一定的奖励。
❤ 六、版权说明
来稿必须为未公开发表的原创作品,杜绝抄袭;如作品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均由作者本人承担一切后果。入选的词、曲的著作权、修改权及使用权归长水教育集团所有,作者投稿即表示同意以下条件:
(一)集团在相关活动及宣传中拥有选定作品的使用权和发布权;
(二)作者投稿即表示同意集团对作品进行修改、将作品用于出版发行;
(三)一经选用,作者不得再将作品另作他用或转让。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8687821403
云南衡水实验中学
2017年9月15日
http://www.sohu.com/a/192816109_508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