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多多(即上图)是“快乐合唱 3+1——乡村中小学合唱艺术推广”公益项目的吉祥娃,谐音音符“咪哆哆·311”,代表“快乐合唱 3+1”项目中3个针对老师的培训项目,1个为乡村中小学生举办的合唱比赛。“米”代表乡村的稻谷稻米,“米多多合唱团”代表从乡村走出来的优秀童声合唱团,“米多多”有着乡村朴实、自然、纯真的孩童之意,也寓意乡村合唱团越来越普及,能让更多乡村孩子们从音乐中收获快乐与幸福。
米多多之歌是为“快乐合唱3+1”所有项目县千千万万个乡村中小学生谱写的合唱歌曲,具体歌词征集要求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17年9月30日~2017年12月20日。
二、征集内容
1、歌词的语言应朴实自然,简明易记,朗朗上口,便于中小学生吟唱。
2、歌词内容须充分体现“快乐合唱3+1”的项目内容和精神,响应“用童声照亮童心”的口号(了解“快乐合唱3+1”,请关注“德清公益”微信公众平台)。
3、歌词长度适宜,有节奏感。
三、评选程序
1、从征集活动之日起到截止日,北京德清公益基金会将从应征稿件中评选出符合要求的应征稿件进行初审,并征求评审委员会专家意见,提出10个推荐方案。
2、将米多多之歌初选方案在“德清公益”微信公众平台公示,通过讨论会、网上投票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并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3、在充分尊重原作的基础上,聘请专家对歌词进行整理修订。
4、将歌词最终版通过“德清公益”公众平台正式颁布,并在各大媒体上发布。
四、奖励及法律事项
1、2018年01月01日,德清基金会将公布入选作者名单并对一、二、三等奖予以奖励。
一等奖1名,奖励10000元;
二等奖2名,分别奖励5000元;
三等奖3名,分别奖励3000元;
(所有的奖金均为税前金额,主办方依法扣缴个人所得税后,将税后的实际奖金进行发放。)
2、被征集的作品均为未公开发表过的原创作品,投稿者必须保证对提供的作品享有著作权。如因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投稿者承担,北京德清公益基金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3、入选获奖作品的知识产权归北京德清公益基金会所有,词署名权归作者所有,北京德清公益基金会有权对征集作品进行整理修订。
4、北京德清公益基金会对本征稿启事各条目均保留最终解释权。
五、投稿须知
1、投稿可以集体为单位报送,也可以个人名义报送,每位作者投稿数量不限。
2、投送稿件一律以电子邮件形式,稿件须以“米多多之歌”为标题,将“投稿作品+版权承诺书(版权承诺书报名后邮件回复)”发送至deqingjjh@163.com,并在投稿页面附详细的投稿者个人简历(姓名、工作单位/学校、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或邮箱等)。
六、组织单位
湖南省教育基金会
湖南省音乐家协会合唱专业委员会(合唱联盟)
湖南省教育学会中小学音乐教学研究专业委员会
北京德清公益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