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自古至今都是一块绚丽多姿、神韵飞扬的土地,美丽的自然风光、深厚的历史底蕴、温润的人文情怀,滋养了一代又一代保山人。为时代抒情、为保山而歌,是包括所有保山人在内的关心、关注保山人们的共同心声。为了激发人们热爱保山、唱响保山的创作激情,凝聚广大音乐爱好者的才思美韵,以歌唱形式传播保山故事、传递保山声音、树立保山形象,经中共保山市委、市人民政府批准,特举办富滇银行杯“唱响保山”歌曲创作大赛作品征集活动,热忱欢迎市内外广大文艺工作者和文艺爱好者踊跃参加。现将作品征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中共保山市委
保山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中共保山市委宣传部
保山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保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富滇银行保山分行
(三)协办单位:保山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保山日报社
保山市广播电视台
保山学院音乐学院
二、征集范围
保山市内外广大文艺工作者和文艺爱好者皆可参与。
三、征集时间
2017年9月10日—12月31日止。截稿以当地邮戳或送交日期为准,逾期不收。
四、有关要求
(一)作品形式
作品必须是完整的歌曲,作品体裁形式不限,独唱、重唱、齐唱、合唱均可。
(二)作品要求
1。歌曲力求围绕“实力保山、幸福保山、开放保山、创新保山、法治保山、美丽保山”来创作,充分展示保山人民勤劳、勇敢的精神风貌,诠释保山跨越发展、改革创新和服务民生的深刻内涵,抒发热爱保山、建设保山情怀,凝聚建设“六个保山”的正能量。
2。立意深刻,蓬勃向上,思想性强,不拘一格,雅俗共赏。
3。具有强烈的、鲜明的地域特色。
4。歌词文字简练生动,概括性强,朗朗上口,在音律、格律等方面符合歌词格式。
5。歌曲旋律动听、昂扬向上、易于传唱,做到“好听、好唱、好学、好记”。
6。每位作者限投2首作品。
7。参赛作品必须为近3年来原创新作,不包括改编曲和曾经在其它比赛中获奖的作品。不得抄袭,一经发现抄袭,即取消参评资格,法律后果作者自负。
(三)投稿要求
投稿时需提交作品简谱一式10份,其中9份隐去词、曲作者信息,A4纸打印。提交作品时,需同时提供歌曲录音小样及作品申报表(申报表从保山新闻网站下载)。
(四)投稿方式
1。投稿方式:参赛作品可直接报送市文联办公室,也可邮寄。
2。邮寄地址: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正阳北路258号(市委大院南楼116室)
3。联系人:赵家波联系电话:0875—2162077
五、评审奖励
(一)初评
2018年1月1日至31日,由市文联负责组织评委会评选出20首入围歌曲,提交组委会审定。
(二)投票
2018年2月1日至28日,由市广播电视台广播频率开设“唱响保山”歌曲专栏,播出20首录音小样;保山日报开设专栏,同步一次性刊登20首入围歌曲(隐去词、曲作者姓名),保山新闻网微信公众号开设“唱响保山”歌曲创作大赛网络投票通道。
(三)终评
2018年3月1日—3月31日,市文联根据听众投票情况,组织评委会最终评审出“唱响保山”10首优秀原创歌曲。
(四)公示并发放奖金
2018年4月1日—30日,组委会审核,并在市级媒体公示7天无异议后,兑现“唱响保山”10首优秀原创歌曲奖金。每首歌曲奖励2万元,词、曲作者按4:6比例计发奖金。奖金的个人所得税自付,对获奖歌曲还将颁发证书。
富滇银行杯“唱响保山”歌曲创作大赛申报表
六、征集须知
1。作者须保证对作品享有完整版权,若作品侵犯著作版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所涉法律责任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2。作者投稿参与此次活动,即表示同意主办方对其报送作品的所有形式(包括曲谱、音响资料等)拥有非商业性使用权,作者享有著作权和署名权。
3。最终入选的歌曲,主办方将与作者签署有关协议,协议可有条件确认由活动主办方将其报送作品进行改编、演唱、制作音像制品等再创作权益。
4。所有参赛作品恕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
5。本启事解释权属大赛组委会。
富滇银行杯“唱响保山”歌曲创作大赛组委会
2017年9月7日
http://www.yn.xinhuanet.com/nets/2017-11/03/c_13672664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