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瑞安旅游宣传营销力度,提升瑞安旅游整体形象,提高瑞安旅游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瑞安市风景旅游管理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公开征集瑞安旅游宣传口号,望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加。
主办单位
瑞安市风景旅游管理局
征集时间
2018年3月26日—2018年5月30日
征集要求
1.瑞安旅游宣传口号要能充分体现瑞安旅游的基本内涵、典型特征和文化精髓,符合社会认知和游客心理期望,具有较强的感染力和传播力。
2.口号必须主题鲜明,内涵丰富,大气响亮,朗朗上口,具有独特性、创意性。
3.口号为中文,一般在12个字以内,应征作品应为最新原创。如查询瑞安旅游详细资料,请登陆瑞安旅游官方网站和瑞安旅游微信公号。
征集需知
1.应征作品以书面邮寄或邮件的方式寄送至浙江省瑞安市安阳街道安福路30号瑞安日报社301室黄雯雯收(请注明瑞安旅游宣传口号征集字样),电话0577-65818102,邮编325200,电子邮箱:540042632@qq.com;瑞安旅游局咨询电话:0577-65839810。来稿请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职业、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并附口号创意说明。所有应征作品恕不退稿。
2.主办单位拥有对征集获奖作品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署名权、商标权),有权对该作品进行修改、发表,并有权在相关活动中使用(包括展览、出版物、宣传作品、媒体及网络宣传等),不另付稿酬。
3.作品征集时间截止日期为2018年5月30日止。若有内容相同口号,以当地邮戳时间领先者为准。
4.获奖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均由作者本人负责。所有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即原额追回。由此引起的纠纷,其法律和民事责任均由作者承担。
5.作者一经投送作品,即视为认同本征集活动之约定。
评选办法
投稿截止日期后,主办方将邀请有关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对作品进行评定,最终确定瑞安市旅游宣传口号并公布。
奖励办法(税后)
一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10000元
二等奖2名,各奖励人民币3500元
三等奖3名,各奖励人民币2000元
优秀奖5名,各奖励人民币500元
其他事宜
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瑞安市风景旅游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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