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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 二连浩特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口号征集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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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威客码头网    点击次数:3825    更新时间:2018-10-11    截止日期:2018-10-31
广大市民朋友们:
2018年,我市启动了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为进一步扩大创建工作的知晓率,调动广大市民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在全市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广泛征集二连浩特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口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二连浩特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口号
二、征集时间
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
三、征集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任何个人和组织均可参加。
四、征集要求
1、作品要以二连浩特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主题,突出时代特征,立足口岸实际,融入全市上下 “打造我国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和中国北方最好口岸城市”的生动实践,根植城市文化特色,凝练具有鲜明新时代风格、价值感召力、群众想看爱看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标语。
2、文字表达要简洁精炼,朗朗上口,易读易记,适于传诵,字数控制在16个汉字以内。
五、投稿方式
1、电子邮件。发送至电子邮箱:elhtwmb@163.com。(在稿件中注明姓名、联系方式,并在电子邮件标题中注明“创城标语征集”字样)
2、微信平台。发送至“活力二连”微信平台。(在稿件中注明姓名、联系方式,并在信息标题中注明“创城标语征集”字样)
3、将作品送至市创城办,地址:市党政1号楼302室,联系电话:7522384。
六、评选奖励办法
市文明办将依据征集活动报送情况,研究确定一批入围作品,奖励每名入围作品作者1000元。入选的作品将优先向媒体、各单位各部门推荐使用,作为公益广告内容在社会上集中发布。
七、注意事项
1、所有应征作品须为原创,投稿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宣传口号一经采用,知识产权即归征集方所有,可用于公开宣传、播放,制作宣传品等。
2、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专利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若作品或其使用素材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利,相关法律责任由该作品的投稿者承担。
3、应征作品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任何法律法规的内容,不得含有任何涉嫌国别歧视、民族歧视、种族歧视、宗教歧视、性别歧视或者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和良好风俗的内容。
4、本次活动入围作品将视为委托创作作品,作品入围后,主办单位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其所有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5、投稿者请自备底稿,来稿恕不退还。
6、作品如有类同,以主办方收到的第一件投稿为有效投稿。
7、本次活动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二连浩特市文明办
                               2018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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