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塑造“南县稻虾米”、“南县小龙虾”的品牌形象,进一步提升品牌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中共南县县委宣传部决定面向全国公开征集“南县稻虾米”、“南县小龙虾”区域公用品牌广告语。
一、征集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征集,任何个人或单位、组织、社会团体等均可投稿参加征集。
二、征集内容
(一) “南县稻虾米”区域公用品牌广告语。
(二) “南县小龙虾”区域公用品牌广告语。
三、作品要求
(一)广告语作品须在16个汉字以内,要概括表达、展现南县地域特色和产品特色,要符合新时代宣传传播特性,创意新颖、主题鲜明、构思巧妙、简洁凝练、琅琅上口,便于识别、记忆和推广。
(二)广告语作品要避免使用生僻字、词、新词、专业词汇及容易产生歧义的字词。应征作品须附300字左右的构思说明,介绍广告词创意内涵和寓意。
四、评选和奖励
(一) 评审小组对所征集到的广告语作品进行评选,选出入围作品20件(“南县稻虾米”、“南县小龙虾”各10件)。再从入围作品中选定“南县稻虾米”、“南县小龙虾”区域公用品牌广告语作品各1件。对入围作品和选定作品分别给予1000元和10000元奖励(入围奖励和选定奖励不重复领取)。
(二) 对入围作品和选定作品都通过有关媒体平台向社会公布。
(三) 获奖者自行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五、版权说明
(一)应征作品须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二)应征作品必须为未公开发表的原创作品,如涉及抄袭、侵权等违法行为,一切违法责任均由作者承担。
(三)获奖作品的著作权、使用权、发布权和衍生权等均归征集单位所有,且征集单位拥有对获奖作品进行再设计、修改、组合、生产、销售、展示、出版等相关权益,作者不得将作品再次授权给其他任何个人或机构。
(四)征集单位对入围作品和选定作品除给予上述奖励外,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五)作者请自留底稿,投稿作品不予退还。
(六)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征集单位所有。
六、征集时间
即日起—2019年11月30日
七、投稿方式
应征者将设计文稿电子档(word文稿)发送到电子邮箱“nxrmtzx@163.com”,邮件请注明“南县稻虾米区域公用品牌广告语”和“南县小龙虾区域公用品牌广告语”字样。完全相同的作品,以投稿时间的先后顺序作为选取依据。投稿时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等。
八、咨询电话
联系人:杨伟奇 18907375656
李婧琳 13016146866
中共南县县委宣传部
2019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