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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 “全国深海海洋工程装备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工作宣传口号有奖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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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威客码头网    点击次数:2235    更新时间:2016-12-20    截止日期:2017-01-20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做好全国深海海洋工程装备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的建设工作,增强全社会的区域品牌创建意识,营造良好的品牌文化氛围,推动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创建工作,全国深海海洋工程装备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全国深海海洋工程装备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工作宣传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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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要求

1.“宣传口号”作品要立足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栏港经济区),紧扣“创新驱动、质量发展、品牌引领、核心突破”的园区品牌建设理念,充分体现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的工作背景和工作成效,充分展示高栏港深海海洋工程装备产业特色和未来发展方向。

2.通过文字形式体现“宣传口号”,做到观点鲜明、通俗易懂、高度凝练、便于传播,对所提出的“宣传口号”的涵义要附有300字以内的文字说明。

3.应征者须保证作品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不参加其它评选活动,不属于公开作品,不易和其它短语或广告语相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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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时间

2016年12月20日到2017年1月20日(以邮戳或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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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方式

1. 作品可通过电子文档和纸质递送两种形式投稿(请标注“全国深海海洋工程装备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宣传口号投稿”字样),可个人报送或集体统一报送,作品数量不限。

2. 作品应注明应征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工作单位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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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方式及奖励方式

主办方将组织专家对参选作品进行评选,评选出入围作品方案5件,报区管委会备选,研究确定最后入选作品1件。稿费标准:入围作品奖励1000元/件(税前),最后入选作品奖励5000元(税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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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声明

1.主办方对收到的所有应征作品及相关资料一概不予退还,应征者自留底稿。

2.对入围作品,主办方自动获得应征作品的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由主办方统一安排用于公益宣传,不另付报酬。

3.投稿应征人须保证所投稿件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凡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均由投稿应征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活动组织方不承担法律和相关连带责任,并以此公告视同完成告知义务。

4.主办方对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方件保留最终解释权。任何与本次征集活动有关的未尽事宜,由主办方进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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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高栏港经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 系 人: 周光辉
联系电话:0756-7716030
电子邮箱: glgscjg@163.com
邮寄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高栏港大厦(邮编:519050)

 

全国深海海洋工程装备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
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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