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生活的北海,是一个环境优雅,空气清新,三面环海的滨海城市。北海先民傍海而居,沐风而歌,薪火相传,代有才人,近代以降西风东渐成为通商口岸。改革开放位列首批沿海开放城市,勇立潮头,敢为人先。三年跨越,成果斐然。放眼未来,更是激情满怀。这就是承载着我们光荣与梦想的北海。
一个城市的发展壮大,总会有一种独一无二的城市精神在传承。北海也不例外。城市精神是一座城市的灵魂,是文明素养与道德理想的综合反映,是意志品格与文化特色的精确提炼,是城市市民认同的精神价值与共同追求。为了激发干部群众的责任感和工作热情,凝聚全市人民建设新北海的强大精神力量。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北海城市精神”。
一、创作要求
(一)体现北海地域文化、历史传统、时代特征、发展定位,彰显北海城市特色,展现当代北海人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
(二)文字精炼大气、言简意赅、定位准确、易读易懂易记,具有强烈的感染力与号召力。字数原则上控制在16个字以内(以8个字为宜),并附500字以内的文案说明。
(三)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不得有抄袭、弄虚作假和剽窃行为,所有参赛作品如发生侵犯他人著作权、名誉权等行为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四)活动主办单位有权对作品进行提炼、浓缩和修改,并享有永久免费使用所有获奖作品的权利。
二、投稿注意事项
(二)作品征集起止日期:从即日起至2017年3月31日,以收件时间为准。
三、评奖办法
征集活动结束后,由评选委员会对征集到的“北海城市精神”作品进行初评和筛选,评选出40条入围作品,在媒体公开投票,评出一等奖1名,奖励奖金5000元;二等奖2名,奖励奖金各2000元;三等奖3名,奖励奖金各1000元;优秀奖10名,奖励奖金各500元。
根据投票结果,经评选委员会研究后,提请市委审定,最终评选出“北海城市精神”表述语并向全社会公布。
本启事未尽事宜,由中共北海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负责解释。
北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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