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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万元 彬县旅游宣传广告语有奖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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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威客码头网    点击次数:1954    更新时间:2017-03-30    截止日期:2017-05-31

近年来,彬县县委、县政府以大佛寺石窟申遗为契机,立足彬县丰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和独特的自然资源,紧紧抓住国家“一路一带”战略布局,着力打造“西咸两日游精品旅游线路”,已经初见成效。为了进一步彬县旅游宣传工作,拟在新浪网站及咸阳电视台公开有奖征集彬县两日游精品旅游线路及景点宣传广告用语。

征集内容

县两日游精品旅游线路及景点宣传广告用语。

征集日期

自2017年3月29日起至2017年5月31日止(以投稿信件邮戳、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征集范围

全国范围内征集,组织或个人不限。

征集作品要求

1.能准确反映彬县两日游精品旅游线路及各景点形象,具有较强的亲和力、吸引力、感召力和宣传效果,能充分体现彬县历史文化名城和城市特色、本质内涵和文化精髓,能适用于旅游广告宣传需要。

2、能充分体现彬县历史名城的本质内涵、文化精髓、民俗风情及景区、景点特色,并适宜于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和公众场合宣传推介。

3、文字简练、主题突出、富有美感,寓意贴切、易读易记、朗朗上口,具有强烈的视觉、听觉冲击力和震撼力。

评选奖励

1.本次征集活动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具体由彬县文物旅游局组织实施,负责召集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

2.投稿截止后,由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所征集口号进行评选。评出一等奖1件,奖励200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二等奖2件,奖励100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三等奖5件,奖励50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

投稿须知

1、投稿者需了解彬县两日游精品旅游线路及各景点地域特色、民俗风情和历史文化。

2、投稿者应提供所拟“彬县两日游精品旅游线路及各景点宣传口号”的创意说明。

3、投稿者报送的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具有独立的知识产权。若投稿内容相同,以电子邮件最早投稿时间入选。作品所涉及到的著作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4、所有获奖作品的知识产权及使用权归彬县文物旅游局所有,彬县文物旅游局有权将其用于相关活动宣传、画册、展览以及公益宣传等。

5、本次征集稿件恕不退稿,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6、作品奖金均以人民币支付,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付,组织或个人在投稿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费用自理。

7、投稿者可通过邮寄纸质材料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投稿,在稿件中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通讯地址和邮编,并在信封左下角或电子邮件标题中注明“彬县两日游精品旅游线路及各景点宣传口号”字样。

邮寄地址:彬县泾河新区文化图书大楼三楼,邮政编码:713500。

电子邮箱:303398646@qq.com

联系电话:18220052502

联 系 人:王一凡

8、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彬县文物旅游局,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各项规则。 

注:彬县两日游环线各景区(点)介绍及图片请关注官方微博及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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