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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元 美好安福对外形象宣传口号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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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威客码头网    点击次数:2052    更新时间:2017-04-01    截止日期:2017-04-30
    为积极策应美好安福“在省直管县改革上当先锋、在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县建设上做样板、在实现全域旅游上走前列”发展战略,叫响安福品牌、树立安福形象,进一步提升美好安福对外知名度和美誉度,推动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有奖征集美好安福对外形象宣传口号。
注意事项
01
征集对象
本次活动面向社会广泛征集对外形象宣传口号,任何组织和个人均可投稿。参与本次征集活动组织、评选的工作人员,均不具有应征资格。
02
作品要求
1、作品要立足安福实际,充分反映安福地域文化特色、城市和旅游形象特征,具有较强的震撼力、号召力、亲和力和吸引力。
2、主题鲜明、文字精练、言辞大气、响亮有力。易读、易识、易记,朗朗上口,一般不超过12个字。
3、应征者须保证所提交作品是原创作品,无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如涉及版权等法律纠纷,由应征者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应征作品应当明显区别于国内目前已使用的城市对外宣传口号;不得含有任何涉嫌国别歧视、民族歧视、种族歧视、宗教歧视或者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和良好风俗的内容。
5、应征作品应附简短的创作说明。
03
投稿方式
1、应征作品可以通过邮寄、送达和发送电子邮件三种方式提交。
2、应征投递方式。
    (1)邮寄地址:安福县行政中心七楼中共安福县委宣传部(请在信封上注明“安福县对外形象宣传口号征集”字样),邮政编码:343200。
   (2)电子邮箱:afxwxcb2009 @163.com 。(电子邮件主题请注明“安福县对外形象宣传口号征集”)
    (3)联系电话:0796-7623283,联系人:王玉群。
3、所有应征稿件均请注明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
04
截稿时间
2017年4月30日
05
评选及奖励
1、本次征集活动由中共安福县委宣传部会同安福县旅发委、安福县住建局负责组织实施,征集活动将组织有关方面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评选。
2、从中选取10份作品为入围备选作品,再从入围备选作品中择优确定安福县对外形象宣传口号。该形象宣传口号由县委、县政府最后审定通过后对外公开发布。
3、作品最后被确定为安福县对外宣传口号的给予作者奖励2000元人民币,其他入围备选作品给予作者奖励500元人民币。以上获奖者均有安福县委宣传部会同安福县旅发委、安福县住建局颁发荣誉证书。06
投稿须知
1、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应征者参与本次活动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无论采用与否,所有应征作品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2、作品一经入围或采用后,其著作权归评委会独家所有。评委会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评委会以任何形式使用入围作品而产生的知识产权归评委会所有;应征者不得在任何时候以任何方式向评委会主张分享其入围作品的利用所带来的利润或者其他利益。
3、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中共安福县委宣传部所有。
中共安福县委宣传部
安福县旅游发展委员会
安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3月28日
信息来源:县委宣传部  责任编辑:刘志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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