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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 征集曲靖城市质量精神表述语和宣传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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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威客码头网    点击次数:2041    更新时间:2017-05-07    截止日期:2017-05-31

当前,我国已迈向质量时代。曲靖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质量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0-2020)》,深入推进质量强市工作部署,决定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为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曲靖市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推进质量强市战略的实施,增强全社会质量意识,营造全社会重视质量、关心质量、崇尚质量的良好氛围,凝炼曲靖质量文化,曲靖市实施名牌和质量强市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曲靖市“城市质量精神”表述语和宣传口号,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1活动组织

本次征集活动由曲靖市实施名牌和质量强市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曲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办,曲靖日报“掌上曲靖”客户端协办。


2征集内容及要求

曲靖市城市质量精神表述语和宣传口号。

(一)曲靖市城市质量精神表述语。“城市质量精神”表述语是城市质量发展理念的高度提炼,也是凝聚城市质量发展目标的精神图腾和全体市民共同的价值认可。要求:

1.主题:突出曲靖市历史文化的鲜明特点;

2.内涵:立足质量、服务民生,体现曲靖市质量文化的内涵、传统、理念和特色;

3.格式:文字简洁、寓意丰富、琅琅上口、利于传播、富有时代特色,高度凝炼、概括的一句短语(不超过12字)。

4.原创性: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不参加其他评选活动,不属于公开作品,不与其他短语或广告语相混淆。

(二)曲靖市城市质量精神宣传口号。要求有号召性、醒目,能够强化质量意识和理念。文字简洁,易记上口,便于对外宣传。


3征集时间

自2017年5月5日起至5月31日,投稿截止时间5月31日。

4参与对象

征集活动面向全社会,普通市民及爱好设计创意者(组织或个人名义不限)均可参加。


5投稿要求

(一)所有作品可个人报送或集体统一报送,作品数量不限,可同时投稿表述语、宣传口号,也可以只投稿其中一种。

(二)投稿作品原则上需填写《曲靖市城市质量精神征集作品登记表》,表格下载地址:

1、曲靖市质监局门户网站:[url=]http://www.qjszj.gov.cn/(公告公示)[/url]

2、曲靖新闻网[url=]http://www.qjrb.cn[/url]

(三)投稿作品也可自行设计格式,无论哪种格式,必须标明作品类型(表述语、宣传口号),并附带设计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手机)、详细地址、邮编、工作单位、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曲靖市城市质量精神表述语要提交文字解释说明,字数不超过500字;

(四)无论哪种投稿方式,都请标明“曲靖市城市质量精神征集活动”字样。


6投稿方式

(一)方式一:在掌上曲靖投稿栏目直接投稿。

(二)方式二:稿件邮寄或者直接交付 。曲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监督科,地址:曲靖市开发区三江大道;邮政编码:655000;联系人:李进,电话(传真):(0874)3419011。

(三)方式三:电子邮件。投稿作品电子文档发送到电子邮箱:376816292@qq.com

(四)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投稿人所在地邮局接收当日邮戳为准;以直接交付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以电子邮件发送的,以邮件中标明的时间为准。


7评审方式

(一)社会征集结束后,主办方组织专家以主题突出、寓意深刻、简约大气,能体现曲靖市质量工作文化底蕴和公平正义为标准遴选出4条曲靖市城市质量精神备选表述语。由市民登录“掌上曲靖”进行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结果将作为最终评审的重要参考。投票时间:6月1日至6月18日22时。根据专家评选(占50%)和市民投票(占50%)情况,主办方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后确定曲靖市城市质量精神表述语和宣传口号最终获奖名单。

参与投票者有100名幸运者奖励50元手机话费。

(二)作品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无效:

  • 提交的作品不符合本次征集主题、创作要求和格式的;

  • 逾期送达的;

  • 明显抄袭的作品的;

  • 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或粗制滥造的;

  • 不符合投稿要求、资料不齐的。

  • 作品上有可辨认设计人(单位)的文字或符号的。


(三)如入选稿件出现雷同,以收到登记的第一份作品次序为准。

(四)所有提交的作品无论采用与否,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8奖励办法及公布

1.本次城市质量精神征集活动评选出入围城市质量精神表述语3条,最佳作品1条。入围作品奖励2000元/条,最佳作品奖励5000元/条。

2.本次城市质量精神征集活动评选出优秀城市质量精神宣传口号10条,入围城市质量精神宣传口号10条,优秀宣传口号奖励人民币1000元/条;入围宣传口号奖励人民币500元/条。

3.如入围作品和最佳(优秀)作品为同一内容有多位设计者,则多位设计者分享相应的奖励。

4.获奖名单将在《曲靖日报》、掌上曲靖、曲靖信息港网站、曲靖广播电视台官方网站、曲靖市质监局门户网站同时公布,获奖者将由主办方电话通知领奖。

5.经采用的表述语和宣传口号由主办方统一安排用于公益宣传。


9其它要求

1.投稿人须保证所投稿作品无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不参加其他评选活动,主办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所有征集作品均不退还,请自行留底;

3.主办方拥有获奖作品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使用权和发布权,有权对得奖设计作品修改、组合和使用;

4.作品获奖后,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归主办方所有;

5.征集及评选结果公布后,未采用的作品即可自行处理;

6.投稿人参加本次活动,视为同意以上声明;

7.本通告由曲靖市实施名牌和质量强市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10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曲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联系人:李进,联系电话(传真):(0874)3419011;

电子邮箱:376816292@qq.com

邮寄地址:曲靖市开发区三江大道曲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监督科;

邮政编码:655000


附件:1、曲靖市城市质量精神征集作品登记表

2、全国部分城市“城市质量精神”


曲靖市实施名牌和质量强市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4月5日


https://mp.weixin.qq.com/s?src=3&timestamp=1494117734&ver=1&signature=b*492H2yGI1JGzKKFIKLMifWIJ5zYnHoqJyYM0dZSnU0P3GVjy4bAPuJYWJbfQm5LKM9FlNEaPjaGYJV6*KG-BcV9HbaLEKcpw2x9MxyDgZ-yxueHM-cu1iPnfeal5IeDJHMadUQbI7syNzVtEvRVoW1tj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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