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彰显余干旅游特色,突出余干旅游形象,提高余干旅游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促进余干旅游更好更快发展,现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余干旅游形象宣传口号,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内容及要求
征集内容:余干旅游宣传口号
征集要求:旅游宣传口号能准确反映余干旅游形象,充分体现余干旅游的资源优势、典型特征和人文精髓,具有较强的市场号召力,并且要求寓意深远,琅琅上口,易读易记,便于宣传和推广,最多不超过20个字。
二、征集时间
为征集到更多优秀作品,征集时间由原公告的截止日期延长至2017年5月17日。评委会收到参评作品的电子文本后将回复电子邮件确认。
三、提交方式
1、邮箱:3072396844@qq.com
2、邮寄:余干县政府5楼余干县旅游发展委员会,李湄(收)。邮编:335100。
投稿人需对所提交旅游宣传口号作出详实的阐释,说明其具体含义(或寓意)。在稿件中注明姓名、联系方式,并在信封或电子邮件标题中注明“余干县旅游口号征集”字样。咨询热线:0793-3238398 15270386789(李).
四、评选及奖励
作品征集后,将组织有关专家和工作人员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奖项设置如下。
旅游形象宣传口号奖项设置:特等奖1名,应征作品一经选用,作者可获奖金10000元及获奖证书;优胜奖10名,获奖选手可获得忠臣庙景区终身免费游览权及获奖证书。评选结果将在微信官方平台余干旅游之窗和余干之窗公布。
五、特别说明
1、投稿应征人须保证所投稿件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凡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均由投稿应征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2、投稿作品相同者以先投稿者为准(以投寄当地邮戳和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先后次序)。所有征集作品恕不退还。投稿应征人对提供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所有入围和获奖作品的完全使用权归余干县旅游发展委员会所有。
3、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应征单位或个人在应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4、获奖者需按国家有关规定纳税,上述金额为税前金额。
5、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余干县旅游发展委员会所有。
六、作品评审
2017年5月1日-17日。
发挥您的智慧吧,让优秀作品经久流传!
余干县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7年3月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