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为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文明城市建设,进一步凝聚全市人民的智慧和力量,扩大城市影响力,提升文明城市形象,打造城市靓丽品牌,市创城办、市文明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日照城市精神”。
一、征集的意义
城市精神是一座城市的灵魂,是一种文明素养和道德理想的综合反映,是城市市民认同的精神价值与共同追求。城市精神犹如一面旗帜,凝聚着一座城市的思想灵魂,代表着一座城市的整体形象,彰显着一座城市的特色风貌,引领着一座城市的未来发展。随着日照的发展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要求,亟需与时俱进的“日照城市精神”,引领日照的进一步发展。
二、作品要求
1.“日照城市精神”表述语,既要根植于城市的历史,又要体现城市的现实,更能引领城市的未来,要与城市的客观环境相符合、与城市的外部形象相协调、与城市的发展要求相适应。
2.表述语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取向,集中展现日照人民的价值追求、思想观念和道德风尚,彰显日照人民特有的精神气质,激励日照人民积极进取、奋发向上。
3.表述语要立意准确、简洁明了、响亮得体,便于理解、识别、记忆和传播。
4.表述语原则控制在20字以内,同时需附简要内涵释义。
三、征集时间
2017年6月25日—7月15日(电子邮件以发件时间为准,邮寄以邮戳时间为准)截止。
四、投稿方式
1.应征作品均可通过信函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至“日照城市精神”征集宣传活动办公室(日照市文明办)。
地址:日照市北京路198号市级机关综合办公大楼401房间;
电话:(0633)8777676;
邮箱:rzwmb@163.com。
2.“日照城市精神”表述语表格样式可登陆日照文明网下载。
五、评选奖励
征集活动结束后,由市文明委组织专家、市民代表对征集到的作品进行评选,并对入围的优秀作品进行表扬奖励,同时择优在市级新闻媒体公开发表。
评奖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20名。奖励标准: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500元。如有内容相同稿件,以发件或邮寄时间为准,取先投稿者。
六、相关事项
1.应征作品应为原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
2.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市文明委对入围作品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对入围作品进行修改、提炼,不再另付稿酬。
3.所有应征作品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联络方式。
4.本次活动解释权归市文明委。一旦参加应征,即视为同意本公告条款。
日照市创城办
日照市文明办
2017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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