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中共苏仙区委宣传部
二、承办单位
苏仙区旅游外事侨务局
三、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7年9月30日止(以收到邮件邮戳或电子邮件时间为准)。
四、作品要求
1.主题突出:能全面准确反映苏仙旅游形象,充分体现苏仙资源优势、典型特征和人文精髓。
2.文字凝炼:宣传口号每条10个字以内,具有感染力,特色鲜明,文字精炼,便于宣传和推广。
五、征集方式
1.线上投稿。(1)关注“苏仙旅游”微信公众平台,回复征集内容和作者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2)电子邮件。将内容、作者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发送至sxly2885059@163.com。邮件主题标明“旅游形象宣传口号征集”。
2.线下投稿。将作品邮寄至苏仙区旅游外事侨务局。地址:湖南省郴州市郴县路苏仙区行政中心大楼2521办公室(收),邮编:423000(请在信封上注明“旅游形象宣传口号征集”字样),联系电话:0735—2883519。邮寄内容应包括征集内容、作者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六、奖项设置
设置一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6000元;二等奖2名,各奖励人民币3000元;三等奖3名,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获奖作品将由组委会授予荣誉证书和奖金。
备注:以上奖金为税前金额,按国家税务规定代扣个人所得税。
七、评选方式
分四个步骤进行:
1.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所有作品进行初评,筛选出10个入围作品;
2.入围作品和作品所表述的内涵将在相关微信公众平台和媒体发布;
3.在相关微信公众平台开展投票评选,为期7天;专家组对作品进行复评。综合微信投票结果和专家复评结果(微信投票成绩占比30%,专家复评成绩占比70%)得出最终成绩;
4.媒体公布获奖名单和专家复评意见。
八、活动要求
1.全国各地各行业人员均可投稿,稿件纸质版、电子版均可,每人最多可投3条。
2.投稿人须保证所投稿件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凡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3.投稿人必须对征集内容内涵作出详实的阐释,说明其具体含义(或寓意)。
4.投稿作品相同者以先投稿者为准(以投寄当地邮戳和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先后次序)。
5.本次征集作品,著作权归作者所有。苏仙区享有获奖作品的传播使用权,包括对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推广、出版、展出、张贴等,不另计稿酬。
6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应征作品均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7.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苏仙区旅游外事侨务局。凡投稿人均视为同意并遵守活动承办方的一切规定及要求。
http://www.hnt.gov.cn/xxgk_71423/gzdt/szdt/201709/t20170906_44853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