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 奖 征 集
产品质量是一个地区综合竞争力和文明程度的综合反映,是一个地区企业和产业发展的灵魂。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深入推进宿州市实施五大发展行动计划和质量品牌提升工程,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营造“人人关心质量、人人创造质量、人人享受质量”的社会氛围。
宿州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面向全社会各界人士征集“宿州质量精神”表述语,形成符合宿州市特点的质量精神。
一、征集时间
2017年10月24日至11月14日
二、征集要求
(一)立足于产品质量,充分展现鲜明的时代特征和正确的价值取向,体现宿州市特色的产品质量文化内涵以及质量建设的核心理念。
(二)“宿州质量精神”的文字表述力求简洁、立意高远、朗朗上口、便于传播;字数原则上不超过10字。对所提出的“宿州质量精神”所表述的涵义要附有300字以内的注释和创意说明。
(三)参选作品须为原创,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有权或其他权利。稿件一经录用,其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归宿州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如选中稿件出现雷同,以宿州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登记的第一份作品为准。
三、征集方式
(一)可通过电子文档或纸质递送两种形式投稿,投稿数量不限。投稿电子邮箱:zlkszs@163.com
(二)征集作品请注明“宿州质量精神”征集活动字样,并注明联系人的真实姓名、通信地址和联络方式。
(三)征集的作品将在宿州市内相关主流媒体刊登。
四、评审方式
(一)宿州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对征集的“宿州质量精神”表述语进行评选,对排名前30位的作品提交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二)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10个作品为“宿州质量精神”表述语,并报市政府研究决定。
(三)市政府研究决定的“宿州质量精神”表述语,由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社会发布。
五、奖励办法
(一)宿州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的“宿州质量精神”表述语作品的作者给予2000元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二)宿州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其他9个优秀作品的作者,分别给予200元的鼓励奖,并颁发荣誉证书。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7—3059372
邮寄地址:安徽省宿州市汴河西路22号
邮政编码:234000
宿州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0月23日
来源:宿州新闻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