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征集任务 > 卡通动漫
20000元 怀化旅游宣传口号、旅游标识、旅游歌曲和旅游吉祥物征集
0
信息发布:威客码头网    点击次数:3063    更新时间:2018-01-22    截止日期:2018-02-28
    为准确概括怀化旅游资源的内涵和特点,充分彰显怀化的旅游形象,进一步提升怀化旅游的知名度、美誉度、影响力,中共怀化市委宣传部、怀化市旅游外事侨务局联合向全国征集怀化旅游宣传口号、旅游标识、旅游歌曲和旅游吉祥物。
一、征集内容
1.怀化旅游宣传口号;
2.怀化旅游标识;
3.怀化旅游歌曲;
4.怀化旅游吉祥物。
二、征集时间
从2017年12月发布之日起开始, 2018年2月28日24时截止(信件以邮戳时间为准、电子邮件以发送时间为准)。
三、征集对象
面向全国范围征集,组织或个人名义不限。
四、参与方式
本次征集采用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两种方式。投稿人请在信封或邮件标题中注明“怀化旅游形象征集+征集类别(如宣传口号)”字样,并写明作者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
邮寄地址:湖南省怀化市迎丰中路市委二办公楼230室市委宣传部宣教文艺科
联系人:尹纪媛
联系电话:0745-2732629
邮政编码:418000
电子邮箱:2732629@163.com
五、作品要求、评选方法、奖励标准及特别说明
作品要求
宣传口号:
1.主题鲜明,内涵丰富,能充分体现怀化历史文化底蕴和旅游特质。
2.文辞大气,琅琅上口,响亮有力,具有强烈的冲击力感染力号召力。
3.文字精练,简洁明快,易读易记,字数限制在12字以内。
4.提供表述完整的创意文案说明。
旅游标识:
1.充分反映怀化旅游特色,主题突出、寓意深刻。
2.创意新颖,构图简洁,色彩明快,辨识度高,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和艺术感染力。
3.应用性强,可用于名片、公函、信笺、宣传品、纪念品、平面媒体、网络媒体、自媒体等国内外市场营销推广活动和载体。
4.提交TIF或JPG格式的电子文件,图片分辨率为300dpi,以A4幅面白底绘制,设计尺寸:150mm×150mm,并在电子文件中注明各部分颜色的标准色。作者保留高精度的设计原图(如AI、CDR、PSD),以便获奖后提供给主办方。
5.提供表述完整的创意文案说明。
旅游歌曲:
1.围绕宣传赞美怀化(如,甜甜的怀化)和怀化旅游,自行命题。
2.词作要求:紧扣主题,立意深刻,彰显怀化人文元素和旅游特色;词句生动优美,内容积极向上,易懂易记,符合大众审美情趣。
3.曲作要求:主题突出,风格鲜明,旋律优美,便于传唱,具有强烈的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
4.歌曲形式可以是独唱、重唱、合唱等形式。
5.时长3—6分钟。
6.每首应征作品包括歌曲成品(含词曲、音频或视频小样)和单项歌词、简谱两大类。
旅游吉祥物:
1.反映怀化的生态、人文元素和旅游特色。
2.构思新颖、创意鲜活、造型简洁、色彩鲜明、形象可爱,既有鲜明象征性和广泛认同感,又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和艺术感染力。
3.具有市场亲和力,利于后期市场开发。
4.设计方案需设计一个富有特色、简洁响亮、上口易记的名称,并标注于吉祥物设计图稿的正下方,名称应包括中文名称和英文名称;如果吉祥物是由一组卡通形象组成,则应给每个原型设计一个名称。
5.提交TIF或JPG格式的电子文件,提供三视图(包含:正面、正侧、背面)、3D效果图,设计尺寸:150mm×150mm,并在电子文件中注明各部分颜色的标准色。作者保留高精度的设计原图(如AI、CDR、PSD、3DMAX),以便获奖后提供给主办方。
6.每个设计方案必须提供有关设计思路、理念和含义的设计说明,说明文字应当表述完整。 
评选方法
1.由主办方组织有关专家评选,经主办方审定,分类各评选出特等奖1个、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
2.评选坚持宁缺勿滥的原则,经专家评议,主办方有权空缺特等奖。
3.评选结果将在怀化日报、怀化新闻网等媒体上公示(时间为10天,含节假日),接受社会监督和抄袭举报等。
4.评选工作全过程接受市纪委监督。
奖励标准
1.旅游宣传口号类特等奖奖励10000元人民币、一等奖奖励5000元人民币、二等奖奖励2500元人民币、三等奖奖励1000元人民币;旅游标识、旅游吉祥物类特等奖奖励20000元人民币、一等奖奖励10000元人民币、二等奖奖励5000元人民币、三等奖奖励2000元人民币;旅游歌曲类特等奖奖励100000元人民币、一等奖奖励50000元人民币、二等奖奖励25000元人民币、三等奖奖励10000元人民币。
2.所有获奖者将由主办单位颁发获奖荣誉证书。
3.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理。
4.颁奖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特别声明
1.投稿人须保证所提交作品为原创、未发表过的作品,无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如涉及版权等法律纠纷,由投稿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活动组织方不承担法律和有关连带责任。
2.每位投稿人(含组织)每类限投一件作品,否则,不予参评。
3.所有应征作品均不退稿,因延期、误寄等非主办方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的,主办方不负任何责任。
4.作品内容相同,以先投稿者为准(依投寄当地邮戳时间或邮件发出时间为先后次序)。
5.怀化旅游标识、旅游吉祥物获奖须向主办方提供高精度的设计原图(如AI、CDR、PSD、3DMAX),否则,视为放弃获奖。
6.主办方拥有获奖作品的所有权、完全使用权、注册权和版权,并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不另付酬金。
7.本次活动不收取报名费,作品设计制作等有关费用自理。
8.有关怀化市旅游概况可登陆怀化旅游网等网站了解。
9.凡投稿人均被视为认可本声明内容。


http://app.0745news.cn/?app=article&controller=article&action=show&contentid=1063787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