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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元 慈溪普法动漫形象有奖征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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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威客码头网    点击次数:2078    更新时间:2018-02-09    截止日期:2018-04-30
    为深入实施“七五”普法规划,进一步提升“互联网+”时代法治宣传教育的传播实效和社会影响力,打造具有慈溪特色法治文化品牌形象,慈溪市普法办决定开展慈溪普法动漫形象有奖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这场“面向全社会”的
“公开征集活动”
你还不赶紧把规则get起来,
拿一份大奖回家
征集对象:关心慈溪普法工作,热爱普法动漫形象创作的单位和个人。
征集时间:2018年2月-2018年4月
评选时间:2018年5月
(一)作品要求适应法治宣传教育主题,兼具慈溪法治文化和地域文化特色。作品形象活泼生动,可以得到不同文化背景、性别、年龄段人群的普遍接受。作品后续延展性要强,适合新媒体宣传和传统媒体宣传的各种用途,便于深化设计和推广运用。
(二)作品由作品名称、作品图案、作品说明组成。作品名称要体现法治元素、简洁明了、响亮上口。作品图案简洁易记、创意新颖、色彩明快,具有强烈的可辨识性,兼具法治内涵和艺术美感,同一作品内动漫形象不超过2个。作品说明包括作品创作理念、寓意等内容,字数控制在500字以内。
(三)作品可以JPG电子稿形式提交,作品尺寸要求像素1500、分辨率300DPI以上,大小不小于2MB。手绘作品可邮寄或自行送达,或用相机或者手机拍下清晰图像后发送,作者保留高精度的设计原稿(如AI、CDR、PSD、PNG等格式)。每件作品同时需附《慈溪普法动漫形象有奖征集活动报名表》(详见附件)。
本次征集活动截稿时间为2018年4月30日。个人或单位均可报送作品。
(一)电子邮件
● 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邮箱:526223092@qq.com。
● 邮件标题:慈溪普法卡通形象征集。
(二)邮寄或当面交付
将作品及《慈溪普法动漫形象有奖征集活动报名表》交送至市普法办(慈溪市白沙路街道三北大街777号行政服务中心7楼718办公室,联系电话:0574-58986435)。
(一)作品征集阶段:2018年2月至2018年4月。参赛者按照要求将参赛作品投稿至市普法办,工作人员及时与参赛者确认投稿情况。
(二)专家初评阶段:2018年5月上旬。市普法办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小组,评选出入围作品10件。
(三)微信投票阶段:2018年5月中旬。经专家初评入围的10件作品在“慈溪普法”微信公众号进行展示并接受公众投票。
(四)结果公布阶段:2018年5月下旬。市普法办根据专家初评结果和微信投票情况,确定一、二、三等奖获奖作品,并以文件形式公布征集活动结果,参赛者也可通过“慈溪普法”微信公众号了解活动开展情况。
本次征集活动设:
● 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颁发荣誉证书;
● 二等奖3名,奖金各1000元,颁发荣誉证书;
● 三等奖6名,奖金各500元,颁发荣誉证书。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凡填写《慈溪普法动漫形象有奖征集活动报名表》并主动提交作品的“参赛者”(作者),市普法办认为其已经对所提交的作品版权归属做如下不可撤销声明,否则有权取消其参赛、入围与获奖资格,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一)原创声明:参赛作品是参赛者原创作品,未侵犯任何其他人的任何专利、著作权、商标权以及其他知识产权;该作品未在报刊、杂志、网站及其他媒体公开发表,未申请专利或进行版权登记,未参加过其他比赛,未以任何形式进入商业领域。
(二)获奖作品知识产权归属:所有参赛获奖作品除作者署名权以外的全部著作权归主办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行使著作权:享有对所属大赛作品方案进行再设计、生产、销售、展示、出版和宣传的权利。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作者本人)未经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作品进行转让、复制、转载、传播、摘编、出版、发行、许可使用等。
市普法办对所收到的征集作品一概不予退还,应征者应自留底稿。因作者本人传送不当等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的,市普法办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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