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梨园•有梨仙”寻找你心中的梨花仙子
活动说明卡通形象必须符合健康、向上主旋律,结合庄市街道人文特色、光明村梨园等元素。
2卡通形象应符合“好懂、好看、好记、好用”的原则,应明显区别于其他著名吉祥物,形象活泼、可爱、积极向上、简洁明了,富有感染力,打动人心,让人印象深刻,便于传播;可以是单独一个形象,也可以是一组形象。
3设计具有艺术魅力,造型美观大方,色彩明快,形式新颖;适合进行相关衍生品配套生产,适合在各视觉媒体传播;卡通形象的名字要简洁响亮、朗朗上口,易于传播。
4参赛作品一律交电子稿件,JPG格式电子文件,文件大小5MB以下;手绘作品请扫描或翻拍,并请保证作品的清晰度。参与者要注意保存PSD或者矢量格式文件,作品入围后须提交制作品的PSD或者矢量格式文件。
5可选择性从相关资料中挑选部分内容进行形象衍生设计(包括多格漫画、插画、小礼品设计等)。
6参赛作品需注明参赛者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法,并附上文字说明,阐明设计思路、理念和设计形象的含义。
7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
8作品应征者可通过电话、邮箱等方式(电话:0574-87611783,邮箱:comma1225@163.com),咨询活动有关信息。本次比赛不收参赛费,不退参赛作品,请参赛者备份留存原始作品。
参与方式本次活动主要以网络投稿方式进行。参赛者将自己拟创的作品及其诠释,以及个人信息(姓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箱、邮编等,作为领奖依据),发送至邮箱。邮箱地址:comma1225@163.com,邮件主题格式为“投稿+作品名”。
活动日期投稿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10月31日止。
评选时间:2018年11月-12月30日
公布时间:2019年庄市休闲赏花月暨第六届光明梨花节开幕式。
奖项设置优胜奖1名 奖金2000元
入围奖4名 奖金500元
相关声明应征者向主办单位提交应征作品,视为应征者接受主办单位的委托创作应征作品,其著作权归主办单位独家所有。主办单位对应征作品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一切著作权(应征者可保留署名权)。
2主办单位有权以任何形式永久使用应征作品,未经主办单位同意,包括应征者在内的任何人均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应征作品。
3主办单位有权对应征作品作任何形式的修改而无须征得应征者同意。
4主办单位以任何形式使用应征作品而产生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归主办单位所有。
5主办单位除根据本征集方案的有关规定向有关应征者支付奖金外,将不再向应征者支付任何报酬和费用。
6应征者不得在任何时候以任何方式向主办单位主张分享其应征作品的利用所带来的利润或者其他利益。
7若应征作品一旦被发现存在任何版权纠纷,责任由投稿人负责,所获奖金和证书一律退回主办单位。
8应征文件不符合本规则要求的,应征者可于截止时间之前补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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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对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问题拥有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