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年货购物节”(下称“年货节”)是中国商业联合会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扩大内需、促进消费、惠及民生”的战略部署和总体要求,凝聚各方力量,联合全国商贸流通行业、企业共同举办的大型综合性节庆促销活动,迄今已成功举办了十届,在国资委、商务部及企业的大力支持下,经过方方面面的共同努力,现在已有近百座城市参与,全国年货购物节已经发展成商贸流通领域的重要节庆活动。
本届“年货节”时间为2020年12月至2021年2月,主题定为:加速内循环,促进年消费。年货节统一标识:
为了使2021全国年货购物节的吉祥物形象更具活力,更加喜闻乐见,年货节组委会特此向社会广泛征集本届活动的吉祥物形象。
一、征集范围
“年货节”吉祥物形象征集活动面向广大商贸流通行业从业人员、全国高校师生、有吉祥物设计经验的专业设计机构、咨询公司、广告公司以及专业设计人员或热心玩家。
二、作品要求
1. 吉祥物的形象以生肖“牛”为基础,可以抽象,结合“年货节”主题,富有生命力。
2. 构思新颖、色彩鲜明,造型可爱,讨人喜欢。
3. 内容不要过于复杂,要便于印刷以及后期制作。
4. 吉祥物要配有名字,优美上口,便于传播。
5. 吉祥物身上要体现“年货节”的LOGO。
6. 作品必须是原创,以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更不能涉及侵犯和抄袭等不法行为。
三、作品组成
1. 吉祥物的核心设计方案:需绘制不少于4种造型,其中主推一种造型,要求可以做成玩偶便于摆放的姿态;
2. 参赛作品的创意说明;
3. 由设计负责人亲自签署的《著作权转让承诺函》(详见附录1);
4. 参赛团队或个人,需要提供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扫描件、参赛人员1寸证件照片及联系方式。
四、提交文件程序
1. 参赛团队或个人可将设计文稿发送电子版至:yang.te@cgcc.org.cn ;也可通过快递形式寄送“年货节组委会”,寄送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大街46号,签收人:杨特 联系方式:15901235487
2. 截稿日期为北京时间2020年10月30日。
五、评委会
1. 年货节组委会将组织召开评委会,评委会人员由年货节组委会秘书处人员构成。
2. 评选工作分初选和复选两个环节,初选环节由评委会以不记名投票的形式进行,每位评审员手中有三张选票,现场投票,现场唱票,依照得票数选取10份作品进入复选。复选环节经评委会深度探讨,确定最终的2021全国年货购物节吉祥物,评选结果将由年货节组委会统一对外公示。
六、参赛吉祥物设计方案的著作权及使用
1. 参赛负责人需签署《著作权转让承诺函》(附录一),自签署《著作权转让承诺函》之日起,该吉祥物的全部著作权(及其参赛年货节吉祥物设计方案的一切平面或立体的表现物的全部权利)转让给年货节组委会。
2. 最终获选的参赛吉祥物设计方案将成为“2021全国年货购物节”吉祥物。年货节组委会有权决定或许可他方在下述范围内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在“年货节”配套活动和制作的宣传品以及相关文案中使用。
七、获奖作品奖励
本次活动组委会设立两个等级奖项,分为“最佳胜出奖”、“入围作品奖”。
1、“最佳胜出奖”设置一个席位,以评委会商定为准,其作品将成为本届“年货节”的吉祥物,设计团队或个人将获得年货节组委会颁发的“2021全国年货购物节”突出贡献奖证书,并一次性获得人民币壹万元(税后)特别奖励。
2、入围奖设置九个席位,以评委会投票选出,设计团队或个人将获得年货节组委会颁发的“2021全国年货购物节”特别贡献奖证书,并一次性获得人民币壹千元(税后)特别奖励;
全国年货购物节组委会
2020年9月3日
附件一:
《著作权转让承诺函》
本机构/人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为承诺人)充分知晓并自愿接受“2021全国年货购物节”吉祥物设计征集活动,现向年货节组委会作出如下承诺:
第一条承诺人保证对其因参加“2021全国年货购物节”(下称“年货节”)吉祥物设计征集活动而提交的应征方案,是在没有其他协助的情况下本机构/人独立完成的。承诺人对该应征方案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著作权。承诺人保证在全球范围内未曾并无权自行或授权任何第三方对应征方案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或开发。
第二条承诺人自签署本承诺函之日起,即一次性、不可撤销地、排他地将其对应征方案所拥有的著作权,及其对应征方案一切平面的或立体的表现物的全部权利,在世界范围法律许可的方式和途径下,全部转让给年货节组委会。
第三条承诺人同意,如应征作品最终被选定为吉祥物方案,年货节组委会有权采取任何方式对其进行再制作或再创作,包括但不限于采用实体、书面或电子形式等。
第四条如发生侵权行为,由承诺人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
本机构/人:(盖章或签字)
https://mp.weixin.qq.com/s/sreVbRFRip7gRkSbAOfJn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