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征集活动,诚邀你来!
会画画吗?
脑洞经常大开吗?
我们正需要
你的奇思妙想!
你的热情!
你的创意!
为进一步提升“互联网+时代”法治宣传教育的传播实效和社会影响力,大力宣传和推介瓯海普法品牌,提高普法工作的趣味性和生动性,形成公众广泛参与、衔接互动的法治宣传新格局,决定组织开展:
普法卡通形象征集与评选活动
你心中的瓯海是怎么样的?
关于普法你又是如何理解?
用一只画笔,
画出属于瓯海的普法卡通形象吧!
征集
活动时间
2017年6月-2017年9月
征集对象
关心瓯海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关心社会公益事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合法公民。
作品要求
(一)作品要求适应法治宣传教育主题,图案构思新颖、简洁流畅、美观大方,生动活泼、寓意深刻,具有较强的独特性、识别性和创意性。适合新媒体宣传和传统媒体宣传的各种用途,便于深化设计和推广运用。
(二)作品先以JPG电子稿形式提交,作品尺寸要求像素1500、分辨率300DPI以上,大小不小于2MB,手绘作品请用相机或者手机拍下清晰图像后发送,作者保留高精度的设计原图(如AI、CDR、PSD、PNG等格式)。设计稿应配创作理念的文字说明,同时注明作者姓名、所在地区、单位、职务和联系方式。字数控制在300字以内,以Word文档电子稿形式提交,文档格式无要求。
(三)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且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注册,无版权或著作权纠纷。作品不得与其他企业或品牌标志雷同,应征的个人或机构可提交多件应征作品。属于多人共同创作的,由所有创作者共同签名。
参与方式
(一)参与征集。个人或单位均可报送作品。作品统一用电子邮件方式报送,邮箱:pfb88536562@126.com。报送时请在邮件标题中注明“瓯海区普法卡通形象征集”字样。征集截止日期为8月30日。
(二)确定参评作品。9月5日前,主办单位从应征作品中筛选出部分优秀作品作为参评作品,由主办单位通知设计者,在9月8日之前提供设计原文件(如AI、CDR、PSD、PNG等格式),否则将取消参评资格。
(三)参与评选。9月10日至9月30日,通过瓯海普法微信公众号平台内的投票系统发布参评作品,由网民对参评作品进行投票并评论,主办单位将把投票和评论作为评选的重要依据。
评奖方法
9月30日以后,主办单位邀请有关专家成立专业评选小组,小组参考网上投票情况、网友的意见和建议,对所有参评作品进行主题、内容和制作方面的审核,从而在参评作品中确定一个作品为普法卡通形象的基础作品,由主办单位和作者共同修改完善,并最终确定为瓯海区普法卡通代言形象作品,版权由瓯海区普法办独家享有,作者不再享有版权。
奖项设置
(一)瓯海普法卡通代言形象奖
此奖项由专业评选小组从参评作品中选出,由瓯海区司法局、瓯海区普法办颁发证书,同时获得现金5000元奖励。
(二)最佳人气奖(1名)
此奖项由网络投票活动得票数第一名获得,由瓯海区司法局、瓯海区普法办颁发证书,同时获得现金2000元奖励。
(三)最佳参与奖(9名)
此奖项由网络投票活动得票数第二名至第十名者获得,由瓯海区司法局、瓯海区普法办颁发证书,同时获得现金500元奖励。
其他事项
(一)活动主办单位对所收到的征集作品一概不予退还,应征者应自留底稿。因作者本人传送不当等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的,活动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一切知识产权自投稿始归主办单位所有。该平台有权对投稿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而无需征得应征者同意。相关应征者除根据本征集要求获相应奖励或荣誉外,放弃任何权利主张。作品经采用后,应征者不得将作品用于任何商业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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