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赉特旗LOGO、吉祥物、宣传口号征集
为进一步彰显扎赉特旗森林、草原、河谷、湿地等旅游资源优势,着力打造扎赉特旗旅游品牌形象,构建旅游形象识别体系,提升扎赉特旗旅游品牌知名度,推动扎赉特旅游实现新发展、新突破。扎赉特旗旅游局决定面向全国公开征集创意作品,现诚邀社会各界、专业人士踊跃参与。
征集内容
(一)形象标识(LOGO)
(二)系列宣传口号
(三)吉祥物
(四)旅游歌曲
(五)旅游文学作品
征集理念
作品必须围绕扎赉特旗丰富的历史文化内涵和旅游资源为基本创作理念,并融会贯通于形象标识(LOGO)、宣传口号、吉祥物,旅游歌曲及文学作品之中,使得五类征集作品一脉相承,具有共同的品牌灵魂。
征集要求
(一)形象标识(LOGO)
形象标识要以扎赉特旗丰富的旅游资源为主题,融合扎赉特旗自然、历史、文化资源,构思精巧,风格极简、识别性强,易于记忆,且应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吸引力。
投稿要求:
1.作品以图片加文字的形式提交,文字需清晰描述标识创作灵感、寓意、借鉴来源等,字数500以内。
2.除图形标识外,标识中还应含有“扎赉特旅游”旅游品牌字样,字体原创,可设计蒙、汉、英语版本。
3.格式要求为jpg或gif格式,像素2480*3508以内,大小10M以下,分辨率300dpi以上。
(二)系列宣传口号
口号要以扎赉特旅游为主题,有效反映扎赉特旗旅游的丰富性和独特性,与游客和受众产生心理共鸣,且符合朗朗上口,简短精辟,容易传播的营销推广和口碑传播需要。
投稿要求:
1.共征集目的地品牌口号、形象品牌口号、线路品牌口号、服务品牌口号、旅游商品品牌口号和自驾游品牌口号6个系列宣传口号。
2.每位投稿人提交的6个系列宣传口号中的每个系列口号不超过2条,原则上由一句话构成,具有较强的感召力、吸引力、亲和力,每条16字以内,并附1段500字以内创意说明。
(三)吉祥物
吉祥物以扎赉特旅游为主题,以旅游IP为创作目标,要生动体现与扎赉特旗旅游文化密切关联度,且具备极强的营销拓展性和旅游纪念品、COSPLAY、文学、影视剧作品等的后续旅游IP可塑性。
投稿要求:
1.作品要以拟人手法,确定吉祥物的姓名、性别、年龄、爱好和性格等要素。
2.作品以图片加文字的形式提交,文字需清晰表述吉祥物名称由来、设计构思、创作理念、象征意义和后续IP拓展方向等内容。
3.可制作实物公仔或玩偶样品(材质不限),也可通过制作吉祥物动画短片来展示。
(四)旅游歌曲
歌曲要以扎赉特旅游为主题,宣传扎赉特旗丰富的旅游资源和秀美的自然风光,真切表达对扎赉特的浓厚情感,展示扎赉特风韵。
投稿要求:
1、围绕宣传扎赉特旅游为主要内容,作品必须为原创,语言简练,适合传唱,文责自负。
2、每个作者可提供歌词、曲目等一同参赛,每个人限交作品三首,并附以简短创作说明,清晰表示创作构思、理念、意义等。
3、投稿作品可提供原创歌词或自行配备好曲目(制作光碟)一同递交大赛组委会。
(五)文学作品
1、作品体裁不限,内容以宣传扎赉特旅游文化为主。作品要充分反映扎赉特旗历史文化、风土人情,风光景物、旅游体验等,富于时代气息、生活气息和感染力。
2、每个人上交作品上限为5篇,体裁不限,蒙汉文皆可。作品必须为原创,请作者自行保留原稿,文责自负。
投稿方式
(一)投稿电子邮件以“扎赉特旅游”作品征集为标题。
(二)本次征集主要通过网络平台参与,作品投稿一律通过电子邮件发送。
邮箱地址:745332486@qq.com
联系电话:包玮 18947944333
赵红 15004817847
何泉 13948266689
(三)投稿作品创作人和投稿人需为同一人,且必须以个人形式进行投稿。
(四)提交内容包含应征作品、作品创意的文字说明、作者真实姓名、单位名称、地址、电话及其他有效联系方式。
(五)同时请设计者保留高精度的设计原图(如AI、CDR、PSD),以便入选后及时提供主办方。
奖项设置
(一)形象标识奖励
采用奖1名,奖励3000元。
优秀奖5名,奖励500元/名。
(二)系列宣传口号奖励
采用奖1名,奖励3000元。
优秀奖5名,奖励500元/名。
(三)吉祥物奖励
采用奖1名,奖励3000元。
优秀奖5名,奖励500元/名。
(四)旅游歌曲奖励
采用奖1名,奖励3000元。
优秀奖5名,奖励500元/名。
(五)旅游文学作品奖励
采用奖1名,奖励1000元。
优秀奖10名,奖励300元/名。
* 获奖者需按国家有关规定纳税,上述金额为税前金额。
活动时间
征集时间:2017年6月1日至8月30日
评选时间:2017年9月1日至9月10日
公布时间:2017年10月
评审方式
(一)由扎赉特旗旅游局成立专家评选委员会,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评选。评选委员会在对参选作品认真审阅,充分讨论和比较的基础上,进行初评、网选和终评。
初评阶段:从形象标识(LOGO)、系列口号、吉祥物、旅游歌曲、旅游原创作品中,各选出30个作品,进入网络票选。
网选阶段:通过网络票选方式产生形象标识(LOGO)、系列口号、吉祥物旅游歌曲、旅游文学作品的各10个获奖作品,进入终评。
终评阶段:由专家评选委员会确定最终采用奖和优秀奖,可保留奖位空缺。
(二)期间,主办方有权要求投稿人对作品进行修改、重新设计制作,以备进行终选。
(三)评选过程将全程邀请公证部门进行公证。
特别说明
(一)投稿作品必须为个人原创,且未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凡涉及著作权等法律问题,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一切法律后果。主办方(扎赉特旗旅游局)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相关连带责任,投稿人在投稿前要明确责任和义务,无异议视同认可。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活动主办方(扎赉特旗旅游局)拥有全部“采用奖”作品、“优秀奖”作品和入围作品的著作权、商标注册权、所有权、版权、发表权、完全使用权、修改复制权以及商业开发权等,且不仅限于此。且有权在任何时间和以任何形式使用作品,并可对该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修改。
(三)作品一经采用(包括部分采用),并支付奖金后,不再支付给投稿人任何费用。
(四)稿件作品相同或相似,以先投稿者为准。所有征集作品恕不退还,由主办方保管。
(五)本次征集不收取报名费,来稿的邮寄和作品制作等费用由投稿人自理。
(六)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主办方扎赉特旗旅游局享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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