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运动会(以下简称“十四运会”)将于2018年在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举办。筹备委员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本届运动会会徽、吉祥物、宣传画、会歌及会歌歌词。本次征集活动将聘请有关专家进行统一评定,最终结果将通过当地重要新闻媒体公布。现将征集方案公布如下:
一、征集内容
十四运会会徽、吉祥物、宣传画、会歌及会歌歌词。
二、应征资格
所有关注十四运会的个人、机构和团体,均可按照本规则参加征集活动。任何参与本次征集活动组织、评选工作的个人和机构,均不具备应征资格。
三、征集原则
(一)应征作品内容应积极、健康、向上,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宗教歧视以及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和社会公序良俗的内容。
(二)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性设计,并且无抄袭、仿冒或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也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曾经参加过其他设计竞赛或已在为第三方服务的设计作品不得参赛。
(三)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但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四、作品要求
(一)会徽设计
1.会徽设计要符合当代艺术美学要求,时代气息浓厚;图形优美、简洁,构图完整、协调;形式新颖、独特,内涵精准、具有象征意义;形像完美、易懂易记、便于推广。
2.包含“巴州2018”字样,特点鲜明。
3.体现奥林匹克“更快、更高、更强”的精神和本届运动会“热烈、安全、节俭,富有创意、精彩圆满”的办赛理念,同时融入竞技体育特征。
4.展现自治区级赛事及主办地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深厚的文化底蕴和鲜明的地域文化特征,同时体现巴州社会安、经济强、文化优、百姓富、生态美的面貌。
5.会徽设计应包括彩色版和黑白版两种设计图,并将其编排在同一文件。
6.提交作品格式为jpg,尺寸为A3纸张大小,分辨率300dpi。如果作品成功入选,应征者需提供ai格式文件。
7.会徽设计应有不超过300字的设计说明,主要阐述会徽设计的基本元素、设计理念、思路、形式与含义,与会徽同时递交。
8.任何与创作者有关的信息不应在会徽设计稿件中出现,所有此类信息只能按要求填写在《报名表》上。
(二)吉祥物设计
1.吉祥物设计要体现十四运会“热烈、安全、节俭,富有创意、精彩圆满”的办赛理念,体现体育特征、时代特点和巴州特色。
2.吉祥物应是活泼可爱的卡通形象,具有鲜明性格和拟人化特征,创意突出、寓意深刻,构图新颖、色彩明快,亲切友善、形象鲜活。
3.具有商业开发和适合再创作的特点,可广泛适用于从特许商品到二维、三维动画以及运动会景观等不同领域的需要。
4.吉祥物的名称应包括中文名称和英文名称。名称标注于设计稿的适当位置。名称应便于发音、记忆,没有歧义。
5.吉祥物可以由单幅图稿表现,也可以由不同姿态和色彩的多幅图稿组成。
6.提交作品格式为jpg,尺寸为A3纸张大小,分辨率300dpi。如果作品成功入选,应征者需提供ai格式文件。
7.吉祥物设计应有不超过200字的设计说明,主要阐述吉祥物形象的设计思路、理念和吉祥物名称的含义,与吉祥物同时递交。
8.任何与创作者有关的信息不应在吉祥物设计稿件中出现,所有此类信息只能按要求填写在《报名表》上。
(三)宣传画设计
1.宣传画为一组4幅,单幅印刷规格为60cm×90cm,竖式构图;
2.每件作品均须具备主标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运动会”;
3.每件作品均须具备十四运会“会徽”标识、“吉祥物”图形、“主办方”名称、“承办方”名称及“2018.2.01—2018.8.31”字样等元素。要求构思新颖、寓意深刻、色彩明快、图文并茂;充分体现团结拼搏、健康向上的体育精神,突出新疆的历史文化内涵和浓郁地域特色,具有较强的观赏性。
(四)会歌(词)创作
1.会歌(词)创作要体现十四运会的主旨精神,具有时代特征和高水平的艺术表现力、感染力;易记,易唱,易流行;作品凸显新疆特色、巴州元素。
2.会歌征集采用下列两种形式:
(1)征集会歌歌词作品
应征者根据作品的创作要求,独立创作歌词。由专家评委会在应征歌词作品中评选入围歌词,供曲作者谱曲。
(2)征集会歌歌曲作品
应征者根据作品的创作要求,独立提交会歌歌曲作品(曲谱和歌词的组合,可以选择CD、CD-R、MD或DAT形式)。
3.会歌的创作应有不超过200字的设计说明,主要阐述设计思路、理念和含义。要求与会歌(词)同时递交。
4.任何与创作者有关的信息不应在会歌(词)创作稿件中出现,所有此类信息只能按要求填写在《报名表》上。
五、报送要求
(一)报送要件
每一位应征者除递交作品外,还应提交以下文件:
1.相应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运动会征集活动报名表》(简称《报名表》,附后);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运动会征集活动应征作品创作者著作权确认书》(简称《确认书》,附后)。
每件应征作品应提交《报名表》《确认书》各一份,由应征者正确填写并亲笔签署。应征者为机构的,须由授权代表签署并盖机构公章。集体创作者,所有创作者必须共同签署。
缺少上述其中任何一份文件者,应征作品均被视为无效作品,不能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评选。同一位应征者可以参加多项征集。
(二)报送方式
1.会徽、吉祥物、宣传画、会歌及会歌歌词均以电子邮件或直接交付两种方式提交。
本次征集活动不接受除电子邮件和直接交付以外的其他方式送达的应征作品。
2.若采用电子邮件方式,作品和《报名表》《确认书》的电子扫描件应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题目统一为:十四运会会徽(吉祥物、宣传画、会歌及会歌歌词)征集作品/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应征者需妥善保留原件。
(三)截止时间
1.本次会徽、吉祥物、宣传画、会歌及会歌歌词的征集活动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30日18时整(北京时间)。超过上述时间,无论何种原因,均不具有应征资格。
2.以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的,以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以直接交付方式提交的,送达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
(四)报送地址
电子邮箱:412089239@qq.com
咨询电话:0996-2016092、2016009 、2016050
交付地址:新疆库尔勒市巴音东路45号巴州党政办公楼五楼十四运筹委会办公室
(五)其他
应征作品一经送达,即视为应征者已全部知晓并完全接受本征集规则。不符合本规则要求的,应征者可于截止时间之前补正。
六、评选与奖励
(一)十四运会筹委会将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最终十四运会筹委会将综合专家评审意见,确定本届运动会的会徽、吉祥物、宣传画、会歌及会歌歌词。
(二)十四运会筹委会拥有决定本届运动会会徽、吉祥物、宣传画、会歌及会歌歌词的最终权利。
(三)本次征集活动将在应征的会徽、吉祥物、宣传画、会歌及会歌歌词中分别评选出5件优秀的入围作品(共计20件),各奖励人民币5000元。
(四)对最终确定为十四运会会徽、吉祥物、宣传画、会歌及会歌歌词的作品(各1件,共计4件),各奖励人民币10000元(不再重复发放入围奖金)。
(五)上述奖金金额为税前金额。获奖者应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规定纳税。
(六)征集办将向获奖创作者颁发由十四运会筹委会署名的获奖证书。
(七)以上奖励以作品为单位授予,奖金由相关创作者自行分配。
(八)征集办将奖金(现金或支票)和获奖证书交付作品的应征者或其书面指定的代表。应征者不止一人的,征集办将奖金(现金或支票)和获奖证书交付《报名表》中“创作者”一栏排名最靠前的应征者或其书面指定的代表。
(九)评选揭晓后,征集办将在官方网站和相关媒体上公布获奖者名单。
七、征集声明
(一)所有收到的应征作品一概不予退还,应征者应自留底稿。
(二)应征作品的著作权受中国法律保护。成为十四运会会徽、吉祥物、宣传画、会歌及会歌歌词的作品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即归十四运会筹委会所有。十四运会筹委会有权对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著作权人不享有收益权。
(三)十四运会筹委会对包括本规则在内的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文件保留最终解释权。任何与本次征集活动有关的未尽事宜,均由十四运会筹委会进一步制定相应规定或进行解释。(四)本次征集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运动会筹备委员会
2017年6月20日
http://news.sina.com.cn/o/2017-07-03/doc-ifyhrttz211040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