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源地杯”国际足球锦标赛会徽、吉祥物征集方案
“起源地杯”国际足球锦标赛,创办于2016年7月。是经中国足球协会批准,在亚足联、国际足联备案,拥有自主版权的国际足球赛事,是淄博“齐文化节”主题活动之一。中国足球协会为赛事指导单位,淄博市人民政府主办,山东省足球协会、淄博市体育局、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政府、盈方(北京)体育文化有限公司共同承办,每年举办一届。为进一步扩大品牌知名度、加强文化交流树立品牌形象,现面向全球进行会徽、吉祥物设计方案征集活动。
一、应征作品内容
“起源地杯”国际足球锦标赛会徽、吉祥物。
二、应征作品创作要求
1、作品要体现齐文化、“蹴鞠”文化内涵和足球运动的特点,充分体现齐鲁文化的深厚底蕴、山东淄博独特的人文精神及时代特征。
2、作品的风格、形式不限,但必须是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
3、应征作品不得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4、应征作品应明显区别于其他足球比赛以及奥运会、全运会、省运会和其他赛事的作品。会徽、吉祥物作品不得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或者其他任何国家、地区的徽标相同或者近似。
5、应征作品或任何用于创作参选作品均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三、应征作品设计要求
1、作品内容要体现但不限于“山东.淄博”、“国际足球锦标赛”等要素。
2、作品要内涵丰富,创意出色,构图新颖,色彩明快,具有高水平的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图案简洁、明了、大方,适合平面宣传的各种用途。设计稿应配一定的文字说明。
3、采用彩色图形设计(不得超过4色),具有一定的构成规则,构图、创意独特,图案清晰流畅,色彩简明大方,寓意贴切,有鲜明的象征意义和体育韵味,给人以深刻印象。
4、应考虑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运用,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
5、设计纸张规格为8开或16开,需附电子文件光盘,文件可为JPG及TIFF文件,清晰度大于300dpi。
四、征集范围
业内外热爱体育运动,支持体育事业,从事或爱好设计创作,并具备相应专业基础与水准者(组织和个人名义不限)均可参加。
五、应征作品提交方式
应征组织或个人应在提交征集作品时一并提供以下资料和文件(手写无效)。
(一)应征人简介(可以体现获奖情况)、作品创作理念的描述各一份。
(二)应征人姓名(或单位名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个人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以团体名义提交作品的应征人须提交相关资质证明一份。
(三)签署《著作权确认书》。
(四)应征作品一式二份,须用黑色底版装饰。
(五)请在信封上注明“国际足球锦标赛会徽、吉祥物作品征集”。
(六)所有应征作品均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六、评选方式
评审机构由国际足球锦标赛组委会组织各类知名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评审。专家评审委员会在认真审阅参选方案、充分讨论比较的基础上,对每类每件应征作品进行初评。选出会徽、吉祥物各5件入围作品进入复评阶段,通过“淄博体育在线”微信公众号进行网络投票。专家按照网络投票综合实际情况做出终评结果,报国际足球锦标赛组委会最后审定通过并公布。评选过程将请公证部门进行全程公证。
七、奖励办法
入围的会徽、吉祥物创作组织或个人将各获得3000元人民币及证书1份。经评审确定为国际足球锦标赛会徽、吉祥物的作品,其创作组织或个人将另获奖金人民币2万元(不重复计算入围奖)及证书1份。
(二)应征单位及个人在应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三)获奖者需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自行纳税。
八、截止日期、评选结果公布与联系方式
(一)截止日期
会徽、吉祥物应征作品须在2017年 9月10日之前发送至邮箱电子邮箱187308878@qq.com;待评审结束入围的作品须补充邮寄纸质版本至2017年国际足球锦标赛新闻宣传部办公室。
(二)评选结果公布
于2017年9月23日在中国体育文化体育旅游博览会淄博展台公布评选结果,“淄博体育在线”微信公众号同步公布。
(三)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中国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321号
淄博市体育中心(336房间)
邮政编码:255000
联系电话:0533-2806033
电子邮箱:187308878@qq.com
联系人:田老师
九、应征作品的权属
被评审确定为国际足球锦标赛的获奖作品除作品署名权归创作者所有外,其他知识产权归国际足球锦标赛组委会所有,未经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国际足球锦标赛组委会有对其设计不完善之处进行修改的权利。国际足球锦标赛组委会有权决定入围作品的使用场合、使用方式、使用时间,届时,除获奖奖金外,不再支付给创作者任何费用。
2017年国际足球锦标赛
组委会
2017年6月16日
著作权确认书
国际足球锦标赛(以下简称足球赛)会徽、吉祥物是受国际足球锦标赛组委会委托创作设计的作品,会徽、吉祥物著作权属于国际足球锦标赛组委会所有,会徽、吉祥物的著作权人为国际足球锦标赛组委会。受托人应当根据国际足球锦标赛会徽、吉祥物的创作要求创作会徽、吉祥物。受托人享有作品的署名权但不享有作品的著作权。会徽、吉祥物作品的著作权人有权通过适当方式公布会徽、吉祥物始创者的姓名,并根据会徽、吉祥物征集方案的规定,对入围作品和最终入选作品的设计者予以奖励。
特此确认。
受托人(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