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城市形象LOGO和旅游宣传标语征集活动启事
为树立宝丰县对外开放新形象,弘扬宝丰县魅力历史文化,进一步做好宝丰对外城市形象宣传,提升宝丰县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特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宝丰城市形象LOGO及旅游宣传标语设计,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宝丰县旅游局
二、
征集范围
面向全国征集,凡具备相关专业能力的单位和个人均可自由投稿参加。作品件数不限(限投稿一次)。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 标明联系地址和通讯电话。
三、
征集时间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集,至2016年12月31日截止。
四、
征集要求
(一)LOGO设计要求:
1、主题突出、创意独特、图案简洁、内涵丰富,能体现宝丰人文、历史、城市发展等特点。
2、设计标识应富有个性、易于识别,图形符号功能强,具有较强的视觉感染力,适合单色或彩色印刷,适合在多种场合和载体上使用。
3、配有与LOGO相协调的中英文字体设计。
4、提交标识设计理念的文字释义(300字以内)。
5、应征作品应为最新原创,未发表过的作品。
(二)旅游宣传标语:
1、作品必须充分展示宝丰历史文化、自然资源等主要特色,能准确反映宝丰特色和文化内涵,符合当今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具有较强的感染力、号召力、亲和力,利于媒体和社会传播。
2、每条宣传标语要力求文字简练、优美押韵、朗朗上口、通俗易记,字数原则控制在20个字以内,应征者应同时提供创意说明。
3、主题鲜明、创意新颖、富有美感。
五、
提交方式
1、信件方式
作品通过信件寄至宝丰县旅游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375-6598369。
2、网络报送
作品通过电子邮件上传至bfxlyj2016@163.com,在邮件主题上注明“宝丰城市形象宣传标语征集”或“旅游形象LOGO设计作品”字样。
六、
评选方式
自由报送作品经初评,择优入围复评。限于人力,所有作品一律不退,主办方对征集的作品享有宣传、出版和处置权。
七、
评选阶段
1、评委构成:宝丰县旅发委。
2、评选标准:结合活动主题,以专业标准评选出宝丰城市形象logo和旅游宣传标语。
3、入围作品数:最终评选出宝丰城市形象logo作品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宝丰旅游宣传标语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2017年 2月底前公布评选结果。
八、
奖励办法
宝丰城市形象logo作品评选出一等奖1名,奖金1万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3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1000元。
宝丰旅游宣传标语评选出一等奖1名,奖金1万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3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1000元。
九、
有关声明
1、所有应征作品方案概不退还,创作者请自留底稿。投稿人须提交享有完全著作权的原创作品声明。如投稿作品与他人作品产生著作权纠纷,活动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来信作品不退还,请自留底稿。如作品内容雷同,按参与先后顺序取最前者参评。
2、应征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主办单位有权使用、加工、修改入围作品。
3、投稿人须承诺其获奖作品的著作权全部归活动主办方所有。
4、作品内容如有重复,以第一时间收到的为先。
5、参加征集活动均被视为已接受本启事的所有条款。
6、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活动主办方。
宝丰县旅游局
201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