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制定珠海市统一的应急标识,加强应急管理宣传,促进应急管理合作与交流,进一步提高公众对应急管理的认知度,不断提升应急管理工作的公信力,特公开征集珠海市应急管理标识。
一、征集内容
珠海市应急管理形象标识,在相关宣传活动及宣传载体中使用。
二、征集时间
2016年8月26日至9月26日。
三、设计要求
(一)标识要包含“应急”寓意,要体现珠海市作为海滨城市的整体定位,并易于理解,形象生动。
(二)要求原创,有识别性、唯一性。
(三)标识图案应内涵丰富、创意鲜明、构思新颖,设计简洁明快,图案清晰、色调和谐,具有高水平的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
四、投稿要求
(一)投稿者须填写《珠海市应急管理标识征集报名和创意说明表》(请传真至0756-2116110,或拍照后以电子邮件形式提交至zhyjzx@163.com)。
(二)原始编辑文件尽量使用矢量图编辑,以便入围后予以确认及调用。
(三)设计稿件须以JPG或BMP格式提供图片文件,且分辨率不低于300dpi。
(四)以电子邮件形式提交至zhyjzx@163.com(提交《珠海市应急管理标识征集报名和创意说明表》、原始编辑文件、设计稿件共3个文件,用WINRAR等压缩软件制作压缩包,压缩包名称格式为:“姓名XXX”-设计稿)。
五、评审细则
(一)主办方将邀请珠海市应急专家组成员和相关单位负责同志组成评审委员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应征作品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于9月底在珠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二)在征集到的作品中产生3个作品入围,在入围作品中确定1个作品中标。中标作品给予10000元人民币奖励并颁发证书,其余2个入围作品每个奖励2000元人民币。
六、相关说明
(一)面向全社会征集,组织和个人均可参加,作品人数不限,多人合作视为单位设计。
(二)投稿数量不限,必须属投稿单位或个人原创。提交设计作品均应未公开发表过,设计者必须是设计作品的合法拥有者,设计人保证所设计作品没有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如侵犯他人著作权由设计人负全部责任。
(三)根据我国《著作权法》有关规定和投稿人的承诺,著作权全部归主办单位所有。即主办方拥有该作品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使用权和发布权等,有权对设计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
(四)本公告为要约邀请。凡参加征集活动者提交设计作品,则视为遵守本公告要约内容,要约内容为上述要求和相关规定。
真诚期待您的热情参与!
珠海市应急管理办公室
2016年8月26日
http://www.zhuhai.gov.cn/xxgk/zzjg/syjgl/hggl/zwxx/tzgg/201608/t20160826_131081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