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河宿迁港产业园建设是市委、市政府对外开放战略的关键举措,是践行“四海意识”的重要体现,也是抢抓“一带一路”机遇、融入沿海开发、承接产业转移的龙头工程。自2013年成立以来,产业园建设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势头强劲。为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对外宣传工作,准确展现产业园的形象,提高产业园的知名度和社会认同感,扩大产业园的对外影响力,特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运河宿迁港产业园LOGO,具体如下:
一、征集内容
运河宿迁港产业园LOGO
二、征集要求
1、应征作品要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充分体现产业园的产业特色,能够反映产业园的资源优势、主导产业(现代物流、绿色建材、港口服务)、知名项目(如港口、公共智能仓储区等)。
2、应征作品要具有独创性和感染力,适合于各类媒介传播,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社会主流价值观。
3、提交作品时,需附设计创意的详细文字说明,充分表述标识的意义、设计构思和创作理念等。
4、投稿者应提供电子文稿,电子文稿以JPEG格式提交,不低于600×800像素,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投稿者一旦获奖,需提供作品源文件。
三、征集方式
1、征集时间:2016年8月25日至2016年9月25日(以电子邮件接收日期为准)。
2、征集对象:面向全社会各界个人或团体公开征集,凡从事或者爱好设计、创意者均可参加。
3、提交途径:请将稿件发至邮箱yhsqgcyy@163.com。在邮件主题上请注明“运河宿迁港产业园LOGO征集”字样,并在邮件中注明作品创作者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四、评选办法
由运河宿迁港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对所征集到的作品进行筛选、评定,选出入围作品5件(每件奖金1000元)、采用作品1件(若无作品被最终采用,此奖励取消;若被最终采用,奖金50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评选结果在“宿城在线”网站等媒体上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有作品因抄袭等违规行为被举报查实者将取消其获奖资格。
五、相关声明
1、应征作品应为原创作品,内容避免与其他单位LOGO雷同,如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等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2、本次活动不收取报名费,每位作者提交的作品不可反复修改、重复投稿,所有作品限投稿一次,且以首次投稿内容为准,重复报名无效。
3、运河宿迁港产业园管理委员会拥有对投稿作品的著作权、所有权、修改权、使用权等一切相关权益。
4、作品一经采用,将作为运河宿迁港产业园LOGO图案,产业园管委会将拥有唯一使用权,其他单位私自使用的,将按照侵权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应征单位或个人在应征过程中产生的费用自理。
6、本次活动解释权在法律范围内,归运河宿迁港产业园管理委员会所有。
7、凡投稿人均被视为认同本声明所有内容。
联系方式:0527—84623009。
运河宿迁港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2016年8月22日
附件:
运河宿迁港产业园简介
运河宿迁港产业园建设是市委、市政府对外开放战略的关键举措,是践行“四海”意识的重要体现,也是抢抓“一带一路”机遇、融入沿海开发、承接产业转移的龙头工程。产业园位于宿迁中心城市南部、京杭大运河西岸,于2013年成立,规划核心区面积21.1平方公里,以“物流产业核心区、绿色建材集聚区、临港工业承载区、中心城市经济新的增长极”为发展定位,重点发展绿色建材、现代物流、港口服务三大产业,力争把产业园打造成为宿迁联江通海“出海口”、苏北物流业发展示范区、国家级绿色建材产业基地。
http://www.sqsc.gov.cn/art/2016/8/22/art_44_327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