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塑造福州旅游的新概念和新形象,提炼福州城市旅游形象内核,确立福州旅游品牌核心价值,以更直观、简练和易记的方式,向海内外游客展现福州旅游的独特魅力和丰富内涵,提高福州城市旅游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从即日起面向全社会开展旅游形象主题口号及标识设计征集评选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项目
福州城市旅游宣传口号及形象标识设计
二、征集时间
2017年5月24日-6月24日
三、征集背景
福州,位于中国东南沿海,台湾海峡西岸,是一座拥有2200多年悠久历史的滨江滨海旅游城市,是福建省省会和全省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被评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和中国温泉之都。历史上,福州是“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门户,郑和七下西洋也都在福州扬帆出海。福州依山傍海,山清水秀,空气清新,景色宜人,自然资源丰富,人文底蕴深厚,是中国最“绿”的城市和空气质量最好的城市之一,森林覆盖率为55.6%。近年来,福州温泉游、文化游、生态游、滨江滨海游等旅游品牌蓬勃发展,拥有国家5A级旅游景区三坊七巷,14个国家4A级旅游景区、2个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3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福州正日益以其独特的魅力吸引着海内外八方游客。
四、征集对象
本次活动面向海内外广泛征集有创意的设计方案,个人和组织均可投稿。
五、征集方式
面向公众征集作品
六、作品要求
主题口号与形象标识,既可以是单独的征集对象,也可合二为一,要求图文并茂、有趣呼应、气韵贯通、和谐相融,富有形象表现力和艺术感染力。
(一)宣传口号
1.口号主题鲜明,内涵丰富,能充分反映福州旅游资源优势、典型特征和文化精髓,具有独创性。字数控制在4-12个字。
2.要体现特色性、传播性、唯一性、排他性,文辞大气,响亮有力,便于记忆,琅琅上口,符合市民、游客心理期望和时代诉求,具有很强的文字震撼力、传播力、吸引力和感染力。
3.写明作品的创作思路、理念和含义, 打印或用正楷
字体填写《福州城市旅游形象主题口号征集表》,字迹清晰,表述完整。
(二)形象标识
1.准确反映福州旅游资源特色,充分展示福州旅游形象和城市特点。
2.设计要切中主旨、构图新颖、创意独特、简明易记、通俗易懂;视觉形象鲜明、认知度高、寓意深刻。
3.该标识将统一应用于福州市旅游局的宣传工作,须有较强的延展性和包容性,延展应用要符合时代气息,富有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适合在名片、公函、信笺、宣传品、纪念品、平面媒体、网络媒体、自媒体、国际性市场营销活动、国际公关推广等多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应用。
4.全球化,国内和境外市场通用。必须契合国际游客的文化接受习惯,能够在福州旅游国际国内市场营销战略、各种市场营销活动中发挥作用。
5.来稿电子版以JPG格式提交,图案不低于600×800像素,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
6.标识设计应写明作品的创作思路、理念和含义。
七、评选方法
1.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活动主办方组织国内重大项目标志设计师及国内知名艺术院校的专家教授作为评委相关专家,评选出福州旅游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入围作品各6件,并从入围作品中评选采用的福州旅游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作品各1件,如有没有优质作品,将不设采用奖。
2.评选结果将在福州旅游政务网、资讯网、官方微博、微信及相关网络媒体、平面媒体上公示。
八、奖项设置
宣传口号征集奖金共2万元:作品采用奖金1万元,入围5名,共1万元。
形象标识征集奖金共10万元:作品采用奖金8万元,入围奖5名,共2万元。
九、声明事项
1、应征的作品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但应符合中国法律和中国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
2、所征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所有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即原额追回。由此引发的纠纷,其法律和民事责任均由应征者承担。
3、应征作品一经投稿并经评选入围,则视为应征者同意主办单位拥有对参征作品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商标权),主办单位有权对参征作品进行修改、发表,有权要求应征者被采用的作品按照主办方的要求修改完善。并有权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商标注册。
4、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所投稿件不退还。
5、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十、投稿方式
1.投稿人采取电子投稿的方式参与征集活动。其中,口号征集填写《福州城市旅游形象主题口号征集表》;LOGO征集填写《福州城市旅游形象标识创意设计征集表》并提交JPG格式设计稿,征集表需提交电子版及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
2.来稿邮件电子文件名请注明“作者姓名+标识征集/口号征集”+手机号码。
3.电子投稿邮箱:fzlyxxzx@126.com
4.联系电话:0591-83328461
http://lyj.fuzhou.gov.cn/zz/zwgk/gsgg/201705/t20170523_55961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