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池州市旅游委员会
二、征集内容
池州市旅游形象标识(LOGO)、宣传口号
三、征集时间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9月30日(投稿信件以邮戳时间为准)
四、征集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专业设计机构、企业和设计爱好者均可参与。
五、征集要求
(一)旅游标识(LOGO)
1、充分体现池州独有的旅游和文化特征,主题鲜明,创意新颖,外形简洁,寓意深刻,不仅具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还要富有形象表现力和艺术感染力,便于识别、记忆和推广;
2、应用性强,可在各种场合、标牌和载体上使用,符合不同材质制作需要;
3、作品采用CMYK色彩模式,提交可用于印刷生产的位图源文件或矢量文件以及效果图(JPG格式),分辨率300dpi,设计尺寸为A4纸大小,作品配写500字以内文字说明,阐述形象标识的设计思路、理念和含义。
(二)宣传口号:
1、能准确反映池州市旅游资源的独特性和浓厚的文化内涵,符合游客对池州旅游的心理期望和时代诉求,兼容发展定位和市场形象;
2、文字简练、主题突出、富有美感,寓意贴切、易读易记,朗朗上口,适合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和公众场合宣传推广,具有强烈的视觉、听觉冲击力和震撼力,字数限定在12字以内。
六、投稿方式
本次征集采用邮寄(旅游标识在提供书面材料的同时必须报送设计稿的电子版)或发送电子邮件两种方式。投稿人请在信封或邮件标题中注明“作者姓名+池州市旅游形象标识和宣传口号征集”字样,并写明作者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真实信息。
邮寄地址:安徽省池州市东湖路315号池州日报社广告中心 旅游形象标识和宣传口号征集活动 组委会办公室(收)
联系人:刘贵玉 联系电话:0566-2029487
徐 聃 联系电话:0566-2088327
邮政编码:247000
电子邮箱:2048793256@QQ.COM
七、评选方式
1、投稿截止后,主办方将邀请有关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对所有投稿作品进行初评;
2、评审委员会初评出形象标识(LOGO)10个、宣传口号20个,在网络上公示,请公众在此范围内投票选择;
3、根据公众投票结果,结合评审委员会意见,分别选出入围形象标识(LOGO)6个、宣传口号6个;
4、由评审委员会在入围作品中最终确定形象标识(LOGO)和宣传口号一、二、三等奖,并通过媒体公布。
八、奖励标准
(一)旅游标识(LOGO):
一等奖1名,奖金20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20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1000元。
(二)宣传口号:
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20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1000元。
九、特别声明
1、作品须为未发表的原创作品,投稿人须保证所提交作品无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评选资格,已经获奖的予以取消奖励并依法追回所发奖金,如涉及版权等法律纠纷,由投稿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作品内容相同,以先投稿者为准(依投寄当地邮戳时间或邮件发出时间为先后次序);
3、所有获奖作品,池州市旅游委员会拥有该作品的著作权,并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
4、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无论采用与否,所投稿件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5、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池州市旅游委员会所有。
2017年6月29日
http://www.chztour.gov.cn/openness/detail/59535e14ad943028370000c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