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乐东黎族自治县委宣传部
乐东黎族自治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贯彻十九大精神,赞颂美好新乐东”文学创作征文活动启事
为进一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广大作家、诗人及文学爱好者,创作出更多内容健康,有思想深度和艺术水准,并且充满乐东元素的文学作品,为人民群众、文学爱好者提供健康的精神食粮,弘扬正能量,县委宣传部、县文联决定联合举办“贯彻十九大精神,赞颂美好新乐东”为主题的文学创作征文活动。具体征稿事宜如下:
一、征稿时间
本次活动自2017年12月8日起征稿,2018年2月25日截稿。
二、征稿内容
作品必须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关注乐东的时代变化和人文气象,以抒情或叙事的手法讴歌乐东的人文精神和自然风貌。来稿既要内容健康,又体现艺术水准。
三、征文体裁
本次征文活动征集诗歌、散文两种体裁的作品,不包括老体诗和散文诗。诗歌每人限投5首,每首30行内,组诗不超过150行。散文每人限投1篇,每篇不超5000字。
四、征稿对象
本次活动面向海南省内的作家、诗人,及文学爱好者征稿。
五、投稿要求
1、作品需为参赛者未经公开发表的原创作品。严禁抄袭,参赛作品如出现侵犯他人著作权等法律问题,由参赛者自行承担一切后果,主办方不承担法律和相关连带责任。
2、来稿稿末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详细地址(邮箱)、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参赛作品一经获奖,主办方有权结集出版和信息网络传播,作品的署名仍属原作者。
3、参赛作品投稿邮箱为:ledongwenlian@163.com 。本次活动一律采用电子来稿,以附件和粘贴正文的形式发送,并在主题栏注明“赞颂乐东”字样。
六、 奖项设置
设散文与诗歌两大奖项。
一等奖各一名,奖金5000元,颁发证书;
二等奖各三名,奖金3000元,颁发证书;
三等奖各五名,奖金1000元,颁发证书;
优秀奖各十名,颁发证书(以上奖金均含税)。
七、作品评奖
主办方将严格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聘请省内知名作家、诗人组成评委会,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并将结果在媒体公布。主办方将出版《乐东文学》“贯彻十九大精神,赞颂美好新乐东”专刊,刊登此次文学创作征文活动的优秀作品。
征文活动咨询电话:85536399(县文联办公电话)
中共乐东黎族自治县委宣传部
乐东黎族自治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7年12年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