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文化强地战略的决定》和《关于推进文化强地战略的实施意见》精神,激发广大文艺工作者的创作热情,促进全市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根据《山南地区“雅砻文学艺术奖”评选奖励办法(暂行)》,于2016年11月开展山南市第一届“雅砻文学艺术奖”评选工作。
山南市“雅砻文学艺术奖”是市政府设立的最高文学艺术奖项,为确保参评作品数量和质量,请各县、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动员,踊跃申报。
一、评选原则
“雅砻文学艺术奖”评选奖励坚持“原创性、本土性”原则,“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原则,“好中选优、宁缺毋滥”原则。
二、评奖标准
(一)参评作品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突出维护祖国统一,反对分裂;突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展示山南人民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和浓郁的雅砻文化特色,反映社会公德、传统美德和社会新风尚,体现时代精神,弘扬主旋律,内容健康,思想性强。
(二)参评作品要求艺术精湛,制作精美,表现形式新颖,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喜闻乐见,具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突出。
三、评选对象和时间界限
凡隶属山南市的各专业和业余文艺团体,户籍归属地为山南市、或曾经在山南市工作过的专业或业余文艺工作者和爱好者、山南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所属各文艺家协会会员、驻军部队文艺工作者和爱好者、驻山南中直、区直单位的集体或个人的文艺作品,于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独立或以第一作者、第一出品人身份创作、生产、推出的符合条件的文学艺术作品,以个人或单位集体名义均可申报;体现山南、宣传山南的非山南籍人员文艺作品也可申报。
四、奖项设置
本届评选共设五大类55个奖项,其中文艺作品50个,个人成就奖5个。
(一)文学类:作品包括小说、散文、诗歌、报告文学、纪实文学、儿童文学、民间文学(选集或专集)、文学评论、文学理论、文学翻译作品等。
(二)戏曲类:作品包括话剧、歌剧、舞剧、音乐剧、曲艺等。
(三)音乐类:作品包括歌曲、器乐作品等。
(四)舞蹈类:作品包括当代舞、现代舞、民间舞等。
(五)美术、书法、摄影类:作品包括油画、水彩画、国画、版画、唐卡画(不包括工艺美术),藏汉文书法(不包括梵文书法),摄影作品(不包括新闻摄影)。
五、奖励标准
一等奖30000元;二等奖20000元;三等奖10000元;优秀奖5000元;个人成就奖10000元。
六、申报条件
(一)文学类参评作品:必须经国家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出版社公开出版,拥有ISBN书号和图书在版编目数据的文艺专著或拥有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报刊公开发表的单篇文学作品,在社会上产生较大反响,发行量较多,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作品。
(二)戏曲类参评作品:必须在地市级以上大型文艺活动上公演,或自治区级以上媒体播出,在区内外产生较大反响,演出或播映次数较多,群众喜闻乐见,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音乐类参评作品:必须在地市级以上大型文艺活动上公演,或自治区级以上媒体播出,或经国家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出版社公开出版,拥有ISBN书号和音像在版编目数据,在区内外产生较大反响,演出、媒体播出次数或发行量较多(发行量指音乐专辑),群众喜闻乐见,流行较广,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四)舞蹈类参评作品:必须在地市级以上大型文艺活动上公演,或自治区级以上媒体播出,在区内外产生较大反响,演出或媒体播出次数较多,群众喜闻乐见,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五)美术、书法、摄影类参评作品:必须经国家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出版社公开出版,拥有ISBN书号和图书在版编目数据的美术、书法、摄影作品专集或拥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报刊上公开发表的单篇作品,或地市级以上文艺家协会组织的展览展出、获奖,产生较大反响,发行量较多,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作品。
(六)个人成就奖:在文学艺术界或某一艺术领域有较高建树,在区内外具有一定影响,有公认的个人文艺成果,对我市文学艺术事业的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文艺界人士、文艺专业教师、文艺理论工作者、业余文艺爱好者。
(七)作品法律条件:申报作品必须要原创作品,著作权、版权归属不明确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作品不得申报。有抄袭、剽窃、侵权或其它弄虚作假行为的作品一经发现查实,取消申报者本届和下届评奖参评资格。如果著作权、版权等方面出现法律纠纷,由申报单位或申报人自负法律责任。
七、申报程序
本届评奖坚持自愿申报的原则,未通过著作权或版权所有者同意不得申报。
(一)市直单位的集体和个人参评作品由所属单位负责组织、初审和推荐申报工作。
(二)各县(区)集体和个人参评作品由所属县(区)宣传文化部门负责组织、初审和推荐申报工作。
(三)各企业的集体和个人参评作品由市总工会负责组织、初审和推荐申报工作。
(四)驻军部队的集体和个人参评作品由部队政治宣传部门负责组织、初审和推荐申报工作。
(五)驻山南的区直和中直单位的集体和个人参评作品由所属单位组织、初审和推荐申报工作。
(六)反映山南题材的非山南籍人员参评作品经本人申请,由评委办公室负责初审和推荐申报工作。
(七)“雅砻文学艺术个人成就奖”由所在单位负责推荐。
(八)同一作者申报作品不得超过三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创作的作品著作权归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经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意,参与创作的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申报该作品。
八、申报作品所需的相关材料
(一)申报作品和个人成就奖需如实填写《山南市第一届“雅砻文学艺术奖”作品申报表》和《山南市第一届“雅砻文学艺术奖”个人成就奖申报表》,《作品申报表》分集体和个人两类。经作者所属单位或县(区)宣传文化部门初审后,由所属单位或县(区)宣传文化部门签署“推荐意见”,与申报作品的相关资料一起上报评委会办公室。各“申报表”需报一式17份。
(二)各类申报作品除了需要填写《作品申报表》之外,还需提供如下资料:
1、申报文学类作品:必须提供作品原件(单篇作品可以提供原件和影印件)、获奖证书影印件、作者身份证影印件、社会评价(指公开报刊上发表的专题评论、媒体引用及评价等,以影印件或证明为准)等资料一式17份。
2、申报戏曲类作品:必须提供正式剧本、词曲结合的完整性歌谱、演出视频、获奖证书影印件、主要作者和表演者身份证影印件、社会评价(指公开报刊上发表的专题评论、媒体引用及评价等,以影印件或证明为准)等资料一式17份。
3、申报音乐类作品:作品必须提供词曲结合的完整性歌谱、演唱、弹奏音频或视频、获奖证书影印件、作者或表演者身份证影印件、社会评价(指公开报刊上发表的专题评论、媒体引用及评价等,以影印件或证明为准)等资料一式17份。
4、申报舞蹈类作品:必须提供演出视频,获奖证书影印件,主要作者和表演者身份证影印件、社会评价(指公开报刊上发表的专题评论、媒体引用及评价等,以影印件或证明为准)等资料各17份。歌舞则需要提供词曲结合的完整性歌谱。
5、申报美术、书法、摄影类作品:专辑必须提供原件,单件作品提供7寸影印件、获奖证书和入围入展证书影印件、作者身份证影印件、社会评价(指公开报刊上发表的专题评论、媒体引用及评价等,以影印件或证明为准)等资料一式17份。
(三)申报“雅砻文学艺术个人成就奖”需提供获奖证书影印件、为文艺工作做出突出成就的其他证明,以及2000字以内的具体成就材料一式14份。经本人所属主管单位或县(区)宣传文化部门签署意见,上报评委会办公室。
九、申报时间
集体或个人作品向评委会办公室上报时间为2016年11月15日至2016年11月30日,逾期不予办理。
申报表下载网址:http://www.xzsnw.com。
资料报送地点:文学类作品、美术书法摄影类作品报市文化局文联办。联系电话:伍金多吉 13908935122、白玛央宗 13989033431,
戏曲类、音乐类、舞蹈类作品报市文化局文艺科。联系电话:次旦卓玛 13889038395。
特此公告。
附件:1、填表说明
山南市第一届“雅砻文学艺术奖”评选委员会
2016年11月15日
附件1、填表说明
一、本表须用电脑打印或蓝、黑墨水填写。字迹要清晰、工整、规范,所填写内容要真实、准确,栏目不够用时可加附页。
二、《申报表》表首“申报单位或个人(签章)”的填写:单位创作的作品,此处填写创作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个人创作的作品,此处由申报者签字。
三、集体作品
1、“集体作品”指单位组织创作的作品,“申报表”中的“作品归属单位”栏内填写单位的全称;
2、“申报表”中的“主要创作者”和“主要创作者创作简历”两栏内填写主要创作者的相关信息和简要情况。主要创作者、表演者应按作品署名及排序填写。
3、“申报表”的“作品简介及社会反响”栏内填写作品简介级媒体专题报道、获奖等情况。
四、个人作品
1、“个人作品”指一个人或几个人合作的作品;
2、“申报表”中的“发表媒体”和“发表时间”两栏内分别填写出版单位名称、出版或发表时间。
2、其他栏目的填写与“集体作品”相同。
五、“申报表”内填写的作者或表演者姓名必须与身份证相一致。
六、作品门类具体指文学、戏曲、音乐、舞蹈、美术书法摄影五类(参见《山南市第一届“雅砻文学艺术奖”评选实施细则》)。
七、本表采用A4纸型双面打印。
http://gov.xzsnw.com/gggs/1201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