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1日,乌海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作出了《关于确定市树、市花的决定》,确定沙枣树为市树、丁香花为市花。市树、市花是城市精神风貌的象征、城市文化的传承、现代城市的名片,对展示乌海生态文化魅力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为弘扬市树、市花精神,庆祝“七·一”,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自治区成立70周年,积极推进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决定面向全市市民开展“弘扬市树市花精神”有奖征文活动。
一、征文要求
征文体裁不限,散文、诗歌、纪实文学、记叙文、议论文等均可。征集文章必须为原创,体现市树、市花特性,立足我市自然环境、文化习俗等抒发真情实感,主题鲜明、内容真实、健康向上。请全市市民踊跃参与,全市人大系统干部职工及各级人大代表要发挥带头作用,为宣传、保护及推广市树、市花,弘扬市树、市花精神贡献力量。
二、征集时间
2017年6月26日—7月31日
三、评选奖励
此项活动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负责。征文将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组织权威机构和专家进行集中评选,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
奖项设置:一等奖3名,分别奖励3000元;二等奖5名,分别奖励2500元;三等奖10名,分别奖励2000元。获奖名单和作品将在乌海日报、人大网站予以刊登宣传。
四、投稿须知
投稿方式不限,自行根据稿件及作品实际情况,选择纸质或电子邮件形式投稿,并标明主题、作者、单位、日期、联系方式等,以便核实。征集文章版权归主办单位和作者共同所有,主办单位有使用权。
投稿地址: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处 (市行政中心A座711办公室)
邮箱: whrdbgtzw@163.com
联系人及电话: 崔霞 2999912、 15904730855
乌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7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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