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文化局、文化馆:
为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实际行动落实“坚定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的战略部署,丰富全区群众文化生活,引领时代风尚,激发群众的文化创造力和精神追求,自治区文化厅决定举办2018年第四届“迎新春全区群众书法绘画摄影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自治区文化厅
承办单位:宁夏文化馆
二、评选委员会
由自治区文化厅聘请专家组成
三、征稿要求
(一)参加此次大赛的书法、绘画作品,作者需提供参赛作品10寸照片1张(摄影作品除外)参加初评,照片背面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以身份证为准)、作品尺寸、详细地址、联系电话。
(二)经初评进入复评的书法、绘画作品须进行装裱后将原作报送至辖区文化馆统一报送,每件作品在背面右下角用正楷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不得用笔名)、作品尺寸、联系电话和详细通讯地址。
(三)参赛作品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复制作品参赛。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由参赛作者自负。
(四)本次参赛作品应为作者独立创作,谢绝合作作品参赛。
(五)每位参赛者报送作品不超过3幅。
(六)已参加过往届“迎新春全区群众书法绘画摄影大赛”的作品,不得再次报送参赛。
(七)绘画作品包括国画、油画、水彩画、版画等。国画尺寸不超过6尺整张,以竖式为宜;油画装裱后长边尺寸不超过2米。
(八)书法作品为毛笔书法,作品尺幅不小于4尺整张,以竖式为宜。
(九)摄影作品彩色、黑白均可,单幅、组照不限,组照作品须组合在一幅画面内。摄影作品报送格式为JPEG格式,文件不小于3MB。照片须统一标注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于2018年1月25日前发至邮箱nxwhgmyb@126.com。
(十)展览举办时间另行通知,展览结束后由大赛组委会通知报送单位领取作品。作品保管期限为展览结束后3个月(巡展作品除外),逾期不领的承办单位将对参赛作品自行处理。
(十一)大赛组织方对参赛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四、评选程序
(一)初评阶段:以各市、县(区)为单位,由各地文化馆负责征集参加初评的书法、绘画作品照片,于2018年1月5日前将选送的参赛作品照片统一报送宁夏文化馆美影书法展示部(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民族南街85号),摄影作品按要求直接发至指定邮箱。
(二)终评阶段:入围作品由各市、县(区)文化馆于2018年1月25日前统一收集整理作品原件并附作品申报表(电子版)报送至宁夏文化馆美影书法展示部。入围作品由自治区文化厅组织的评委会评出奖项,初评未入围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
五、奖项设置
一等奖奖金500元,二等奖奖金300元,三等奖奖金200元。
书法类:设一等奖8名、二等奖12名、三等奖20名、优秀奖若干名;
绘画类:设一等奖8名、二等奖12名、三等奖20名、优秀奖若干名;
摄影类:设一等奖8名、二等奖12名、三等奖20名、优秀奖若干名;
根据各市、县(区)组织参赛情况,设优秀组织奖若干。
六、有关说明
(一)大赛将按照《宁夏文化馆藏品征集管理办法》,对部分优秀作品进行收藏,并依据宁夏文化馆藏品征集委员会的意见对作品进行估价,支付相应收藏费用及发放收藏证书。
(二)出版《2018年第四届迎新春“全区群众书法绘画摄影大赛”作品集》,参赛作品入展作者均可获赠一册。
(三)主办单位向获奖作者及优秀组织单位颁发证书奖牌。
(四)赛后优秀作品将在全区范围内进行巡展。
七、其他事项
参赛者可登录宁夏文化馆网站(www.nxggwh.cn)查看大赛信息并下载《2018年第四届迎新春全区群众书法绘画摄影大赛作品申报表》电子版,填写上报便于统计联络,信息不全者不予参赛。
联 系 人: 郑 洋 王慧莉
联系电话:0951-6024502 13709503944 15121915587
电子邮箱:nxwhgmyb@126.com
通讯地址:银川市兴庆区民族南街85号宁夏文化馆
附件:2018年第四届“迎新春全区群众书法绘画摄影大赛”作品申报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厅
2017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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