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黄河杯第四届“清风河口”廉政文化书画、摄影作品征集大赛的通知
为弘扬黄河口廉政文化,推进廉洁教育,河口区纪委、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河口黄河河务局决定联合举办黄河杯第四届“清风河口”廉政文化书画、摄影作品征集大赛,面向全区社会各界征稿,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1、以“清风河口”为主题,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廉洁文化,树清风正气,充分展示本地区油地军港廉政文化共建工作成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2、以“抒情黄河口”为主题,体现河口湿地文化、黄河文化、海洋文化、移民文化、石油文化、军垦文化等特色文化为主题,作品思想深刻,内容健康,格调高雅。
二、作品形式
(一)书法类。书法仅限毛笔书法。作品以廉政警句、格言、诗词等为主,字体不限,除楷书外其他字体均需附释文,尺寸为四尺(竖幅),不需装裱。每人限报1-2件。
(二)国画类。绘画作品形式不限,要求体现廉政文化和黄河口文化主题。国画作品尺寸为四尺(竖幅),不需装裱。每人限报1-2件。
(三)摄影类。人物、风景、纪实等题材皆可,内容积极、健康、向上,体现正能量,给人美的享受。图片可以是单张或组照(组照需标明序号,限6幅以内)。要求为彩色照片,JPG格式,文件不小于3M。参赛作品需保留照片的原始信息,仅可做亮度、对比度、饱和度的适当调整,不可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严禁翻拍、复制和剽窃等违规行为。并附文字说明拍摄时间、地点、主题等信息。每人限报1-5件。
三、参赛范围及规定
(一)面向社会各界书法、美术、摄影工作者、爱好者, 不限地域、性别、年龄、职业。
(二)参赛作品须为原创,具有较高的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
(三)参赛者本人须拥有参赛作品的著作权和独立发表权,作品涉及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责任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四)参赛作品在未公布评奖结果之前,另在其他赛事中获奖的,即视为放弃参赛。
(五)本次大赛主办方对参赛作品拥有媒体公布、宣传、出版权,不再另外支付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六)参赛作品一律不退,请参赛者自留底稿。
(七)参赛者投稿时即视为已确认并自愿遵守本次大赛各项规定。
四、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组织有关专家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分类评审,按类别分别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20名,对获奖者颁发奖金和荣誉证书,奖金为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600元、优秀奖200元。
五、截止时间
2016年12月31日(以邮寄或报送时间为准)。
六、其它事宜
1、本次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河口区纪委,负责大赛各项组织协调工作。
2、书画作品需要报送作品原件,摄影参赛作品按要求的电子文件格式报送即可。
3、通过电子邮箱报送时,邮件标题请注明“黄河杯第四届‘清风河口’廉政文化书画、摄影作品征集大赛”字样,并填写参赛报名表(见附件),放置在作品之首作为附件报送。书画作品报送原件时请将报名表打印好后附送。
4、各界朋友可关注中国黄河口、河口文艺、河口区纪委官方新浪微博、微信公众号“清风河口”(微信号:hekou12388),参与互动,及时了解相关情况。
5、书画作品报送地址:
河口区文联(广电中心大楼712室)
联系人:郭庆刚
联系电话:0546-3996198
邮政编码:257200
6、 摄影作品投稿:
qfhkds@163.com
联系人:张立传
联系电话:0546-3616116
3616106
第四届“清风河口”廉政文化书画、摄影作品征集大赛报名表
序号
参赛类别
作品体裁
作者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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