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市各级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江西省委对南昌“彰显省会担当”的指示要求,全力打造实力之城、山水之城、文化之城、创业之城、英雄之城,持续掀起抓产业发展、促文化提升的新高潮。为充分发动全市广大美术工作者积极投身文化强市建设,用优秀的美术作品讲好南昌故事,唱响南昌品牌,展示南昌的新作为、新发展、新形象。特举办第三届南昌市美术作品展,有关事项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南昌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南昌市美术家协会
南昌市文学艺术院
二、征稿要求
(一)参展对象为年满18周岁以上在我市工作、学习、生活及南昌籍在外工作或学习、生活的美术家、美术爱好者。
(二)参展作品应为近年来创作的国画、油画、版画、综合材料绘画、水粉画、水彩画等作品,内容应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鼓励创作反映我市红色文化题材的美术作品。
(三)绘画类作品尺寸原则上不小于40cm×40cm,不大于150cm(宽)×200cm(高)。如有特殊要求,参展作者需提前与组委会联系。组委会有权拒绝超尺寸及重量,散发有害气体,无法运输,无法布展或被认为对观众有危险的作品原件入展。
(四)作品由作者自行装裱、送件。作品背面需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及作品名称、种类、尺寸。
三、作品评审、展览及退件事项
本次展览由承办单位组织评审委员会对送展作品进行评审,展览分为初评及复评两个步骤,初评为作品电子照片评选,评出入选作品;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送寄原作参加复评,复评评出优秀作品。初评通过者将电话与邮件通知,复评结果将适时公布。初评未入选作者不另行通知。
(一)初评:
1、初评收件要求:提交作品电子格式图片(JPG或TIFF格式,图片大小不少于3MB,作品文件名请按“作者姓名+作品名称+规格尺寸+种类+联系电话”标注)
2、初评收件时间:2020年10月10日——2020年10月20日
3、邮箱:176454004 qq.com
(二)复评:
1、初评评审结束后将于5个工作日内通知入选作者寄送作品原件。
2、复评收件时间:2020年11月15日——2020年11月22日期间。
3、复评收件地址:南昌画院(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建德观街与环湖路交叉路口往西约100米)。
联系人:韦宇朋13177817995
丁磊明13807910130
(三)展览:
展览规模:100幅。
时间:2020年12月
展览地点:南昌画院(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建德观街与环湖路交叉路口往西约100米)。
(四)退件:
展览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退稿,作者自行取回,如逾期不取导致作品损坏或丢失组委会不承担赔偿责任。
联系人:韦宇朋13177817995
丁磊明13807910130
四、奖项及入选者待遇
(一)入选展览作品将编辑印制《彰显省会担当唱响“南昌品牌”——第三届南昌市美术作品展作品集》。
(二)展览设“优秀作品奖”20名,每名奖金1000元人民币,获奖及参展作者均颁发证书并获得展览画册一本。入选作者均具备加入南昌市美术家协会会员条件。
五、其他事宜
(一)画展信息可关注南昌市文联微信公众号或登陆南昌市文联官方网站(http://swl.nc.gov.cn/)。
(二)参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凡涉嫌抄袭、侵权、模仿他人作品及假冒画种仿真印刷作品一律取消参评、参展资格,并在文联官网进行公告,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
(三)主办单位对展览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权。凡送作品参评作者,应视为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之各项规定。(未尽事宜由组委会另行商定,组委会享有对本次展览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