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位于浙江省西南部浙闽赣边境,全市面积3059平方公里,是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国家森林城市、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近年来,龙泉市充分利用得天独厚的地理环境和气候特点,推动了红茶产业迅速发展,目前拥有“龙泉红”、“金福红”等多个茶叶品牌。为塑造全市红茶统一品牌形象,更好的宣传推介龙泉红茶,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龙泉市红茶公用品牌名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名要求1、符合《商标法》的要求,可注册、可转让。
2、品牌名称符合茶叶行业规则,体现龙泉生态特色和龙泉红茶品质特征,反映龙泉茶叶悠久的文化内涵,利于推广。
3、主题突出、创意新颖,易懂、易记、易用。
4、应征名称必须是中文且不超过6个字。
5、名称应为原创,无知识产权纠纷。已经注册的商标,如果参加本次征名,一经录用该商标应永久性转让。
二、征集说明1、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6月20日止,以当地邮戳或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2、如出现名称相同情况,按投稿先后顺序为准。
三、奖励设置1、征集活动结束后,龙泉市农业局将组织相关专家、领导进行评选,并确定入围名称和最终录用名称。
2、此次征集活动设入围名称奖3个,奖励人民币500元/个,最终录用征名者奖励人民币2000元(注册受理成功后发放;已注册商标,双方签订转让协议后发放)。
3、入围作品和录用作品将在龙泉新闻网、龙泉发布、剑川农业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布。
四、投稿须知1、应征者需填写《龙泉市红茶公用品牌名称征集报名表》(附件1)、《龙泉市红茶公用品牌名称创意说明表》(附件2),每人可同时提交多个名称,来稿请附创意说明,详述构思及象征意义。
2、应征者以电子邮件或者邮寄形式投稿。
电子邮箱:lqnyj666@163.com
投稿地址:浙江省龙泉市中山东路142号农业局
联系电话:0578-7112680 邮编:323700
3、所提交名称一旦发现涉及侵犯他人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将取消其资格,对已发放的奖金全额追回,其相应法律责任由投稿人自行承担。
4、所有入围及录用名称,自发布奖励后,一切知识产权即归龙泉市农业局所有。龙泉市农业局有权对名称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
5、应征名称请自留底稿,稿件恕不退还。
6、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龙泉市农业局所有。
龙泉市农业局 201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