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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元 昆嵛山区域公用品牌名称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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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威客码头网    点击次数:4182    更新时间:2019-10-02    截止日期:2019-10-08

为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相关政策,进一步提升莒格庄镇农产品品牌和核心竞争力,增强莒格庄镇优质农产品的宣传推广度、社会认知度及品牌知名度,现面向社会开展“莒格庄镇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名称”公开征集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时间

从2019年10月1日起至10月8日截止



二、征稿范围


应征主体不限,全网个人和企业主体均可参加。



三、评选时间


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15日


四、征集内容

烟台市牟平区莒格庄镇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名称



五、征集要求


    1、应征作品包括品牌名称需要“昆嵛山”为主体,突出莒格庄镇苹果、花生、甘薯、蓝莓等优质农产品的特性和品质。
     2、该商标需符合《商标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可以进行注册保护,文字言简意赅、新颖独特、主题突出,充分反映莒格庄镇及昆嵛山历史、人文、地理及农产品特色。
     3、品牌名称要求用3—6个汉字表达,字体创意有特色、可以实现各产品、各行业有机统一、便于记忆、推广性强。
     4、应征名称不可偏离农产品主体,其应征稿件须以电子稿形式提交。
     5、应征作品须为原创作品,明显区别于其它品牌及商标名称。
    6、本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为覆盖全区域、全品类、全产业链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



六、应征方式


     应征作品可通过微信或电子邮件方式投送,需要注明名称含义。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莒格庄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535--4641001
     微信:关注“多彩莒格庄”微信公众号,在当期微信留言区留言即可(品牌名称+个人姓名+联系方式)

    投稿邮箱duocaijugezhuang@163.com(多彩莒格庄全拼)



七、评选方式


     征集方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评选时间内,采取线上投票方式进行初评,初评前十名,最终由莒格庄镇人民政府组成5人评选小组择优评出优胜名称,并经商标代理机构查询后,将评审结果通过 “莒格庄镇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平台”公布,入围作品需签订《莒格庄镇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名称征集承诺书》(详见附件),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八、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 1500元+昆嵛山无染寺门票3张+昆嵛山霜后雪果20斤+网红烟薯25地瓜20斤+天境昆嵛.中国院子标准间民宿1晚;
     二等奖1名:奖金 500元+昆嵛山无染寺门票3张+昆嵛山霜后雪果10斤+网红烟薯25地瓜10斤;
     三等奖3名:古法压榨春晶牌花生油5L+网红烟薯25地瓜10斤;
     优秀奖6名:昆嵛山霜后雪果10斤+网红烟薯25地瓜10斤。



九、征集须知


     1、本次征集无需交纳任何费用。
     2、应征作品(品牌名称)不得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征者提交的作品须属原创作品,同时未曾或授权他人对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发表、使用或开发,且最终使用人在使用该设计方案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商标权等的起诉。否则,一切责任由应征者自负。
     3、本次活动入围作品的版权、著作权等一切权益归征集方所有。征集方综合专家意见,有权对征集作品进行修改;有权对所有入围作品复制、出版(含电子出版)、展出、推广、使用等。入围作品不得再进行参赛、应征、转让等行为,否则,征集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4、征集方对延期送达及在提交途中所发生的任何损毁、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5、遇特殊原因,征集方有权调整征集日程安排。
     6、投送应征作品和作者即视为同意本公告条款和莒格庄镇区域公用品牌名称征集应征承诺书。获奖优胜作品的应征主体,须按征集方要求及通知时间,签订作品著作权转让协议,未按要求签订的,视为放弃作品著作权。
     7、征集活动的解释权莒格庄镇人民政府所有。
     有意向的小伙伴,快来联系我们!


附件

莒格庄镇区域公用品牌名称征集应征承诺书      本人/公司 作为莒格庄镇区域公用品牌名称征集活动的应征者(以下称承诺人),已经完全了解并同意《莒格庄镇区域公用品牌名称征集公告》(以下称《征集公告》)的全部内容,愿意按照《征集公告》的要求参加品牌名称的征集活动,并自愿向莒格庄镇人民政府作出以下承诺:      一、承诺人向莒格庄镇人民政府提交的应征作品(下称应征作品)是承诺人按照《 征集公告》的要求独立创作完成的原创作品。      承诺人确认,应征作品不属于歪曲、篡改他人作品或者抄袭、剽窃他人作品而产生的作品,亦不属于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他人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      如应征作品属于前款规定的侵权作品,承诺人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民事、行政、刑事等责任)。      二、在签署本承诺书之前,承诺人没有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过该应征作品,亦没有许可任何人(包括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下同)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或者使用过该应征作品。      三、自签署本承诺书之日起,承诺人除向莒格庄镇人民政府提交应征作品外,将不会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或者使用该应征作品,亦不会许可任何人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或者使用该应征作品。      四、承诺人确认应征作品为莒格庄镇区域公用品牌名称及文字说明等所有相关文件。     五、承诺人确认获奖的应征作品是受莒格庄镇人民政府委托而创作的,该应征作品的著作权归莒格庄镇人民政府独家享有。承诺人充分认识到莒格庄镇人民政府对该应征作品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一切著作权(署名权除外),包括但不限于:     (一)发表权;     (二)修改权;     (三)保护作品完整权;     (四)复制权;     (五)发行权;     (六)出租权;     (七)展览权;     (八)表演权;     (九)放映权;     (十)广播权;     (十一)信息网络传播权;     (十二)摄制权;     (十三)改编权;     (十四)翻译权;     (十五)汇编权;     (十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承诺人确认,莒格庄镇人民政府有权以任何方式行使前款规定的各项著作权,亦有权许可他人行使或者全部部分转让前款第(四)项至第(十六)项规定的权利。     六、承诺人同意莒格庄镇人民政府在使用获奖的应征作品时,可以不指明应征作品的名称和作者。     七、承诺人同意莒格庄镇人民政府有权对获奖的应征作品作任何形式的修改而无须征得承诺人的同意。     八、承诺人同意,莒格庄镇人民政府有权以任何形式永久使用获奖的应征作品,未经莒格庄镇人民政府同意,包括承诺人在内的任何人均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该应征作品。     九、承诺人确认,莒格庄镇人民政府以任何形式使用获奖的应征作品而产生的其他知识产权均归莒格庄镇人民政府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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